近日,市工商局出台了《重庆市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管理规定》,从五个方面对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应用进行规范。
一是明确电子标识适用范围。本市范围内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并经本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济组织应当使用电子标识公开真实身份。
二是确定电子标识发放的对象和原则。对象包括网站经营者和网店经营者,并实行免费原则,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是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电子标识的审核发放和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能职责。
四是制定电子标识申请发放流程,包括网上申请、线下审核、代码下载、使用贴置、撤销等流程环节。
五是制定电子标识管理措施,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加强监管,纠正不规范应用,查处仿冒、伪造电子标识及其他违法行为。
网络经营者电子标识管理规定的出台,将有效解决目前电子标识推广应用过程中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现状,进一步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和管理电子标识工作,保证网络经营者规范合法使用电子标识,为解决网络经营者真实身份难以识别、交易诚信难以保障问题,做好国家电子商务诚信交易服务试点,建设重庆市可信网络交易环境打下基础。
(本网责编: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