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调查

温州市消费委铝合金(塑钢)门窗用材质量状况调查报告

来源: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 2009/1/17 15:28:17 关注度:508433次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使用铝合金(塑钢)门窗。但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对铝合金(塑钢)门窗用材的质量、性能等缺乏了解,也导致了许多消费纠纷。为进一步了解铝合金(塑钢)门窗用材质量和消费者的意见,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了这次调查活动。本次活动委托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为主进行调查,同时得到台州、湖州等地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的大力协助。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采用面对面同消费者开展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共发出问卷4950份,收回有效问卷4840份(温州2894份、台州951份、湖州995份),问卷回收率达97.8%。调查对象比较全面,既有城市居民,也有农民;有公务员、公司白领、企业主,也有普通工人,尽可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广大消费者的心声,为上级决策提供参考。

  在开展问卷调查的同时,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还召开了经营者座谈会,走访相关企业、消费者,了解行业动态和质量状况,并会同温州市工商局对温州市区10家铝合金(塑钢)经营单位(包括生产商、经销商及建筑工地)随机抽取了20个批次的铝合金(塑钢)型材样品,并委托温州市技术监督检测院对相关指标进行了检测。

  二、调查结果分析:

  (一)铝合金(塑钢)门窗使用较普及,但消费者对其质量状况却不了解。

  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家建筑节能政策的大力推进,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高质量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以其自身的优势(如使用寿命达30年、良好的抗风压性、水密性、气密性等)逐步被市场所接受。从调查的情况看,90.5%的家庭安装了铝合金(塑钢)门窗,市场普及率较高,但大多数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对其质量状况却并不了解。据调查,在此次回收的4840份问卷中,有1562户表示了解,仅占35.7%,另有2816户不了解,占64.3%。

  (二)房开公司成为提供铝合金(塑钢)门窗的大户,但消费者对其质量信认度不高。

  目前,我省使用铝合金(塑钢)门窗主要用于新建房屋、房屋装修。据调查,有1949户表示其安装的铝合金(塑钢)门窗由房开公司提供,占44.5%,而自行购买用于房屋装修有的2055户,占46.9%,其他情况的仅有374户。占8.6%。

  房开公司在新建房屋时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大量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但消费者对其担供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是否合格存在争议,信认度不高。据调查,有2312户认为房开公司会提供质量合格的铝合金(塑钢)门窗,占52.8%,但仍有2066户认为其不会提供,占47.2%。

  当消费者认为现有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不合格时,有2763户选择更换,占63.1%,有1615户选择不更换,占36.9%。

  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部分房开公司为了牟取更多利润,压低铝合金(塑钢)门窗竞标价格,并抓住消费者会认为其提供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不合格而进行更换的心理,不重视门窗质量,为铝合金(塑钢)门窗供应商销售低劣铝合金(塑钢)门窗大开方便之门,直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消费者购买门窗时质量意识较强,但缺泛相关产品知识。

  通过近几年的相关产品质量宣传,消费者的质量意识有明显提高,据调查,在选择安装铝合金门窗时第一考虑因素是什么时,有3365户选择质量,占76.9%,1013户选择价格,占23.1%。

  但在实际操作上,又会有所不同。因为大部分消费者对自家将要安装的铝合金(塑钢)门窗厚度、质量要求不了解。据调查,仅1543户了解铝合金(塑钢)门窗的厚度,占35.2%,不了解的有2835户,占了64.8%。

  在楼层的高低对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是否会有不同要求的问题上,有2831户认为有不同要求,占64.7%,1547户认为没有不同,占35.3%,但认为有不同质量要求的人群中却很少有人知道具体的质量要求。

  因此,在具体购买中,消费者因缺泛相关的产品质量知识,难以区分质量优劣,只能在价格方面进行比较,做出选择。在市场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一些经营者只能以降低产品质量为代价,改变原有配方,降低原有型材壁厚,以低价格赢得市场,提高出窗率,这势必带来严重的不利后果,逼迫铝合金(塑钢)门窗市场走向绝路。

  (四)铝合金(塑钢)门窗用材质量状况仍不是理想。

  温州市工商局曾于2006年对温州市鹿城区和瓯海区的12家铝合金经营单位开展了一次流通领域铝合金(塑钢)型材的专项质量监测,共抽取了35批次商品,合格10批次,不合格25批次,合格率仅为28.57%。经过近两年的整治,温州市消费者委员会于今年8月份又会同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温州市建设对温州市市区的温州市佳宝铝型材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兴泰装璜材料公司等10家单位开展了铝合金(塑钢)型材的专项质量抽检。此次检测共抽取了15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和5个批次的聚氯乙烯(PVC-U)(俗称塑钢)型材,并分别针对相关项目进行了检测。经检测,除有部分企业的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不符合国家标准外,其它项目均检测合格。其结果比两年前有所提高,但仍不是很理想。

  型材最小壁厚是铝合金型材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目前,国家在型材最小壁厚项目上实行外窗与内窗不同的质量要求,并明确规定用于制作外窗的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1.4mm,用于制作内窗的铝合金型材最小壁厚≥1.05mm。若型材最小壁厚达不到国家最低标准,则会导致产品的抗外力强度下降,容易发生变形,其制作的门窗等产品很难“畅快”地运行,甚至会出现安全事故。在此次被抽检的15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中,有3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的最小壁厚达到制作外窗的最低标准,占20%;11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的最小壁厚不符合制作外窗的标准,但符合制作内窗的标准,占73.3%;另有1个批次的铝合金型材的最小壁厚既不符合制作外窗的标准,也不符合制作内窗的标准,占6.7%。

  由于铝合金门窗产生是典型的“已销定产”方式进行的,在未实地安装前难以确定其最终用途(室内或室外)及质量状况,也给日常监管带来了难度。

  据了解,一些铝合金门窗生产企业为迎合部分开发商及消费者的要求,有意降低产品质量及产品价格,提高出窗率,是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

  在调查过程中,为了进一步了解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我们又分别对铝合金(塑钢)门窗的漏水、牢固、灵活、损坏等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安装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中有1759户存在漏水,占40.2%,2619户没有发生漏水,占59.8%;有2673户门窗牢固,占61.1%,1705户不牢固,占38.9%;在开启关闭是否灵活上,2679户选择是,占61.2%,1699户选择否,占38.8%;在对门窗配件调查项目上,安装的配件有2260户有损坏,占51.6%,2118户没有损坏占48.4%,总体情况不慎乐观。

  (五)规范化生产企业少,小作坊较多,门窗质量难以确保。

  温州市消费者委员委在此次调查中发现,从事铝合金(塑钢)门窗生产的企业不多,而规模较大或管理正规、信誉较好的铝合金(塑钢)门窗生产企业则更少,一般的生产单位多以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等行式出现。这些小打小闹的商家一般只注重营销情况,不重视产品质量,多采用质量低劣的铝合金(塑钢)型材来生产门窗,提高盈利率与出窗率。在制作工艺上,这些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多采用手工制作,并存在产品标识不明确、安装不规范等问题,个体质量差异较大,又未经相关部门质量检测,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给消费者安全带来隐患。

  (六)政府监管存在漏洞,缺少相关的措施予以保障。

  铝合金(塑钢)门窗已深入到社会各个角落,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象征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的进步。企业自觉做好产品质量的同时,政府也应加强引导、管理。当前,我国对铝合金(塑钢)门窗的日常监管主要由建设、质监、工商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开展,各部门都各扫自家门前雪,没有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存在明显漏洞。建设部门主要通过其下属质监站对建设单位提供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进行检测,但只检测部分项目,而未对已安装的门窗进行密封、防腐等项目检测,难以对房开公司安装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做到全面监管;质监部门按职权分工只对生产领域中的大的生产企业进行日常监管,但对大量的个体工商户、家庭小作坊生产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从未开展检测工作;工商部门主要负责流通领域的铝合金(塑钢)门窗,但由于缺泛相应的设备,也很难对市场上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进行全面监管。而对于安装的门窗是否规范、牢固,目前还没有哪个部门进行认定,开展监管,这将给人民的安全带来隐患。

  三、消费委建议:

  铝合金(塑钢)门窗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其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建议:

  (一)开展以铝合金(塑钢)门窗的质量、性能、规格等为内容的消费教育活动。

  通过此次调查,不难发现消费者对铝合金(塑钢)门窗的质量、性能、规格等情况缺泛认识,不能很好的辨别优劣,购买到称心的商品。因此,建议各级消保委及相关部门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有针对性的对广大消费者开展以学习铝合金(塑钢)门窗的质量、性能、规格等知识为内容的消费教育活动。普及相关基础知识,更新消费理念和习惯,培养消费者的消费责任意识,树立责任、科学的新消费观念,为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使用铝合金(塑钢)门窗提供参考,引导消费者主动拒购不合格的铝合金(塑钢)门窗,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树立良好的企业责任意识。

  在此次调查中,当问到消费者对铝合金(塑钢)行业有什么要求和建议时,大部分消费者表示:要求各生产厂家提高门窗质量,认真按照门窗标准和质量体系进行生产,不偷工减料,确实抓好门窗的质量关,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观念;要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多生产新型的、耐磨的、耐腐蚀等新产品;同时要加大对产品的宣传力度,并做好门窗的售后服务工作。因此,我们建议各有关部门应加强教育,督促各铝合金(塑钢)门窗企业要从“三鹿事件”中吸取教训,不能为了自身的发展不顾消费者的利益,而是应该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特别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这种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责任意识,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提高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完善售后服务,更好地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

  (三)加大监管力度,促进行业自律。

  促进铝合金(塑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须要靠社会各方面来齐抓共管,才能见效。我们建议政府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铝合金(塑钢)行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特别是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产领域的监管,从源头上进行打击;工商部门要加强流通领域监管,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检查及市场抽检,严历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扼制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建设部门要加强在建房屋的铝合金(塑钢)门窗质量监管,严格验收程序,防止不合格门窗上墙。同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规范生产企业的监管档案,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年度信用评级、行政处理、生产等信息记入企业监管档案,规范管理,实施全方位的动态监管,及时发现、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外,行业协会也要加强对铝合金(塑钢)企业的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规范经营,自觉抵制生产、销售不合格铝合金(塑钢)产品;新闻媒体也应加强舆论监督,监督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铝合金(塑钢)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及时予以公开曝光;消费者遇到生产、销售不合格铝合金(塑钢)门窗的违法行为时要大胆及时举报或投诉,争取依法维权,共同促进铝合金(塑钢)行业的健康发展,给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铝合金(塑钢)行业市场。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