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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点不变价格翻倍 重庆部分旅行社未遵守新《旅行法》

来源:重庆晨报 2013/10/23 10:11:15 关注度:485171次

湖广会馆门口聚集着很多“重庆一日游”的团队


25元一人的团餐,不少游客都抱怨没吃饱


    10月1日起,《旅游法》正式实施。重庆晨报记者在新法实施前,暗访了重庆一条热门的旅游线路———重庆一日游。结果发现一些旅行社的导游带着游客们疯狂进购物店,重庆一日游有一半的时间都在购物(相关报道见本报9月29日6版)。

  新法已实施近20天,我们再次暗访重庆一日游,虽然旅行社没有再安排游客进购物店消费,但是有不少游客抱怨,不进店比进店花的钱更多。旅游的价格翻了倍,品质却没有多大提升。

  亲历1 景点不变价格翻倍

  新法实施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价格。目前,重庆一日游的门市价格在78元到98元不等,网上的最低报价49元,大多数旅行社的网上报价在69元。虽然网上和门市的报价不同,但行程几乎相同。
  一些旅行社还特别推出了重庆一日游精品小包团。虽然行程与散拼团没有区别,但是价格却大不相同。一家旅行社的“重庆一日游”4-6人精品小包团的价格是138元,比散拼团68元贵了一倍多。
  “我们这个小包团是包车。”这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小包团都不含导游,如果需要,每车需要额外支付300元。
  记者最后挑选一家淘宝网上的重庆旅行社,报名重庆一日游,报团价49元。

  实施前情况

  重庆一日游网上最低价28元,门市最低报价60元。行程安排进3到4家购物店。
  行程安排的景点没有变化,但在各个景点逗留的时间变长。

  新法解读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重庆一日游的大部分景点都不收取旅游团队的门票,所以,新法实施前后价格的变化,主要是因为取消了进店消费,旅行社少了这部分提成来弥补低价揽客的损失。市旅游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不同旅行社与各景区和客运企业商谈的价格不一,也是一日游报价有所差异的原因之一。

  亲历2 多半不签旅游合同

  10月17日早上8点40分,参加重庆一日游的游客陆续到朝天门的指定地点集合。
  这是一个散拼团,有29名游客,都来自外地,以中老年人为主。坐在记者旁边的湖北游客陈先生和妻子,前一天在酒店前台以每人98元的价格报名参团。
  陈先生夫妻俩并没有签旅游合同,这个团里不少游客也没有签。
  记者在网上报团时,卖家称会将合同发至电子邮箱,但是直到参团当天也没有收到。
  当天上午,记者通过旺旺询问卖家旅游合同的事。对方称旅行社刚开几天,合同正在制定中,如果需要,中午或下午补会发一份到电子邮箱。
  中午,导游趁车上人少时,递来一份旅游合同。合同是一份复印件,一些内容是导游现场手写的,旅行社的公章也是复印的,而且并不是报团的那家旅行社。

  实施前情况

  旅行社通过淘宝旺旺传来一份旅游合同电子文档,要求填好后传真回旅行社。合同上写明没有购物店,但行程中却安排进购物店,不少参团的游客没有签订旅游合同。

  新法解读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必须包括旅游行程安排;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内容。
  市旅游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旅游局与市工商局制定了标准的重庆一日游旅游合同,并挂在市旅游局网站上供游客和旅行社参考。这位负责人提醒游客,一定要保管好带有旅行社公章的报团收据和旅游合同,并记住旅游时所乘车辆的车牌号。

  亲历3 游客依然进店消费

  上午的行程安排了三个地方,其中有两个地方,不少游客都花了钱。
  陈先生和妻子在湖广会馆参观时,在易经大师送的福牌上写了名字,花了200元。易经大师会“送”给每个游客一块福牌,拿到福牌后,游客可以在福牌上写名字祈福,每块收费100元。如果不祈福,工作人员则会收回福牌。
  在周君记火锅底料工业园区参观的30分钟时间里,只有不到10分钟是讲解员在介绍,并且只是简单介绍了一下重庆火锅,就开始介绍工厂生产的麻辣香水鱼调料,剩下的时间都是在逛超市。
  一些旅行社为了避免因此与游客产生纠纷,在行程介绍上特别注明:“湖广会馆景区内有烧香祈福项目,游客自愿选择,不强制消费。周君记工业园区为重庆知名火锅品牌,旅游局定义旅游景点。以上景点均有可能产生购物消费,请知悉。”

  实施前情况

  行程也安排了以上两个景点,情况基本相同。同时,全程还安排进了4个购物店。一天的行程,几乎有一半的时间都在购物。

  新法解读

  《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市旅游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上述情况不算进购物店,属于景区内的消费,但是必须遵从游客自愿原则。旅行社应当充分保障游客的自主权利。

  亲历4 午饭没得选吃不饱

  就餐是整团游客意见最大的事。11点30分,在前往周君记火锅底料工业园区的途中,导游在车上向游客介绍说午饭由游客自理,可以吃火锅也可以吃套餐。
  但参观完工业园区后,导游示意游客先上车。接下来大巴车要上高速,下高速后只会经过唯一的一家B级酒店餐厅,“我们就在那里吃饭吧。”导游说。
  “有毛血旺、红烧鱼,吃不饱可以加菜。”导游介绍说,团餐有八菜一汤,每人25元。
  有几名游客表示不愿吃团餐,“一路上没有其他吃的了。”导游有点不耐烦地说,几名游客只好报名。
  很快,车就到达了童家桥的天圆酒店,此时,导游说的八菜一汤早已上桌,不少旅行团也在此就餐。
  吃到一半时,老板挨个收费,一名游客拉住老板,要求加菜。“肉菜不能加,只能加点素菜。”在游客的一再要求下,老板才加了点红烧肉,但大部分都是黄豆和肥肉。
  一顿团餐,不少游客都抱怨没吃饱、没吃好。

  实施前情况

  同样是这家酒店,同样是导游安排用餐,两次的餐食几乎一模一样,只是上一次每人收费30元。

  新法解读

  《旅游法》规定:导游和领队应当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不得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市旅游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合同约定游客自行用餐,导游这样的安排显然不妥当。旅行社应该给游客充分自主选择用餐的权利,给游客提供合理的可供多种选择的用餐场所。

  亲历5 一路上还在赶时间

  虽然不少景点的游览时间都有适当增加,但这个散拼团的不少游客都埋怨没玩尽兴,时间太赶了。
  第一站游览人民广场、三峡博物馆,行程上安排的时间是不低于50分钟,但团队在9点5分到达,导游要求9点35分上车,游客还在广场拍照,就接到导游催促电话。
  参观湖广会馆时,导游让游客们在门口等她去取参观证,结果一等就等了近30分钟。
  下午的参观时间更加紧张。磁器口古镇原本安排了不低于40分钟的游览时间,但是导游要求游客快去快回,不然下一站红岩村就要闭馆了。
  下午4点10分,团队到达红岩村。导游下车后一直带着游客往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驻重庆办事处旧址疾走,中途路过的景点没有任何介绍。
  不少游客一天游览下来都觉得累和折腾,但是又感觉没游览到什么内容。“不进购物店花的钱却更多了。”陈先生夫妻俩花了400多元。陈先生算了笔账,如果坐公共交通游览,估计每人还花不了100元。

  实施前情况

  只有一半的时间在游览景点,磁器口古镇只在古镇外远望,没有进古镇参观。原本安排的洪崖洞,也临时取消。

  新法解读

  市旅游局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游客在景点的游览时间少于合同约定的时间,就属于服务质量问题。
  这位负责人解释说,导游不讲解是因为一些景点不允许导游讲解。他表示,目前,正处于《旅游法》实施的磨合期,重庆还没有出台地方性实施细则,需要旅行社和游客增加沟通,相互理解。游客在旅游中遇到问题,也可以拨打市旅游局旅游服务热线12301进行咨询或投诉。

    仅靠新法是不够的

  “重庆一日游”在很多外地游客眼中,是了解重庆一个最直接、最方便的途径。两次暗访“重庆一日游”,虽然变化值得肯定,但是依然暴露出很多不足———团费翻倍,旅游品质没有明显提升……这些都是我们必须正视并解决的问题。目前,不少地方已经出台了相应的落地政策,重庆也应该有所体现。

  否则,旅行社和导游就会摸不着头脑。“胆子大”的继续违规操作,甚至借机恶意涨价;胆小的就直接取消“重庆一日游”,导游也不敢介绍重庆的美食美景。而要解决这些问题,仅靠一个新法规显然远远不够,相关部门的适时引导至关重要。

(本网责编: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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