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交部消息,近日,俄罗斯《关于修改俄罗斯联邦打击非法金融交易法律文件》正式生效。俄罗斯海关加大对非法携带现金或现金类凭证进出境的打击力度,罚款金额从原规定的1000—2500卢布变为超额部分的1—15倍,超额过多者需刑事立案。目前,已发生数起赴俄中国公民携带超额现金未经申报入境,被处以巨额罚款甚至可能被判处监禁的案例。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即将或有计划赴俄罗斯旅游、商务等各类活动的市民朋友,行前请务必了解并严格遵守俄罗斯相关法规,入境时随身携带现金和现金类凭证总额如超过10000美元请务必申报,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
有关法规细则如下:
根据关税同盟有关规定,自然人一次携带折合10000美元以下(含10000美元)的现金和(或)现金类凭证进出关税同盟关境无需书面申报,超过此数额需向海关书面申报。
一、自然人携带折合10000美元以上的现金和(或)现金类凭证未申报进出关税同盟关境,但超额部分低于20000美元属行政违法,应处超额部分1倍至2倍罚款;
二、超额部分高于20000美元属刑事案件,其中低于50000美元属数额巨大,处超额部分3倍至10倍或被判罚人2年以下工资或其他收入数额的罚款,或处2年以下监禁或强制劳动;
三、超额部分高于50000美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应处超额部分10倍至15倍或被判罚人3年以下工资或其他收入数额的罚款,或处4年以下监禁或强制劳动。
(法条中“现金类凭证”包括旅行支票、期票、银行支票等)
(本网责编: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