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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8大消费陷阱”公布 遇强迫购物可投诉

来源:重庆3·15消费维权网 2013/9/29 9:41:49 关注度:373446次
    “十一”黄金周到来,很多市民计划在节日期间外出旅游。然而,近期芝罘工商部门在节前旅游市场检查中发现,部分景点、酒店、宾馆、旅行社在服务中仍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同时,工商部门公布了“旅游业8大消费陷阱”,提醒市民国庆出游要注意保护自身权益。
  旅行社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报名,但实际上没有包含许多费用,如机场建设税、旅游部门规定的必须为消费者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机场接送费等,而景点门票、乘坐缆车等更是常要游客自理。
  目前,旅行社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虽为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但在附加的行程表上,设置“霸王合同”,例如对于旅行团中出现“单男单女”情况的,“听从并配合导游安排协调房间”,而旅行社事先却不与消费者协商。
  吃、住等标准缩水、质价不符的现象比较严重。用餐标准未达到约定的价值水平,部分用餐点存在环境恶劣,餐具卫生差。住宿方面明确承诺“赠送两晚四星酒店”,实际到了行程表中,“四星酒店”就变成了“四星标准”。
  旅行社自定的行程表基本都没有出团、返回时间,也没有标明沿途吃住点的酒店名称、就餐和入住时间、可以安排的自费项目以及收费标准等,或者坐车和购物时间长,真正游览时间短;景点时间松紧不合理,著名景点安排时间太短等。
  外出旅游,消费者大多想看看当地的名胜景点,但旅行社行程表中安排的景点却并非当地真正的名胜。消费者要求增加这些名胜项目,会被要求另外掏钱参加自费景点旅游,这就给导游、司机提供了赚取服务费、门票折扣的机会。
  目前,导游提供的服务存在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如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景区游览游而不导;有的导游还变相收取小费,如沿途增加行程表以外的购物点、以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实物等。
  游览时间仓促,购物时间却不限,即使消费者不想购物,也必须进去参观。而这些商店常与一些旅行社有约定,所售商品普遍存在价格虚高,无人监管的情况,有的商品质量甚至不能保证。
  旅游行程结束时的服务质量反馈环节,导游常诱导旅客在意见反馈表上只填正面意见,而有些旅行社竟然连“服务质量反馈表”都没有让旅客填写,“每团皆优”的服务便就这么产生了,实际水分非常大。
  《旅游法》即将实施,但旅游市场上的种种侵害游客权益的现象,绝不会一夜之间消失得干干净净。市民若想安心出游,关键还是自身要保持冷静头脑。
  芝罘工商分局提醒市民,选择旅游产品时,尽量多选几家旅游社进行咨询,货比三家,看谁提供的服务更周到,也可以提前通过网络了解一下旅游目的地的有关情况。如果是出国旅游,要注意看旅行社有没有出境游的资质。尤其是欧美线路,一般报价都比较高,千万不要谁家便宜就选谁,“低价团”已经被无数次证明不靠谱。在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内容要尽可能详细,交通、住宿、饮食这些详细标准都要列清楚。

  如果旅游合同中没有涉及到购物项目,那么游客就有权利拒绝导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购物活动。如果遭遇导游强迫,游客也要保持冷静,不要发生冲突,待旅行结束后,向当地旅游部门或工商、消协投诉举报。

(本网责编: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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