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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政策10月实施 中消协称消费者仍旧弱势

来源:重庆3·15消费维权网 2013/9/27 17:11:38 关注度:229068次

    汽车三包 消费仍需忍痛

  新政10月1日开始实施 上半年投诉增28.1% 中消协上午称消费者弱势地位没变
  自10月1日起,争论和猜测了12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政策终于开始实施。
  今天上午9点,中消协举行发布会,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表示,汽车三包实施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依然没有改变,此外经营者的经营和服务依然没有改变。

  汽车投诉一直是热点

  今天上午,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称,今年年初和8月份,分别发布了去年和上半年汽车投诉的情况,数据显示,汽车投诉一直是热点,投诉第一的还是质量问题,占了一半多,其次是销售合同和服务合同,一些不公平不合理,对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伤害,第三是售后服务,承诺不兑现。
  例如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涉及汽车(含零部件)的投诉9,784件,与2012年上半年相比,投诉量增长了28.1%,其中质量、合同和售后服务的投诉量占到近八成。值得引起重视的是,汽车及零部件投诉量由2012年同期的第六位上升到第四位,有关汽车售后服务的投诉将明显增多。

  消费者弱势地位没变

  邱建国表示,政府有关部门针对汽车产品专门出台三包规定,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关于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问题国家已在《产品质量法》中做出原则规定。汽车三包规定对修理、更换、退货的规定是明确的,对涉及修理、更换、退货的,可由经营者与消费者依照三包规定协商解决。对涉及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修理是减少各方损失、避免各种浪费、节约公共资源的最有效的途径。对于符合更换、退货条件的,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
  邱建国希望,汽车三包规定是众多有关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之一,汽车经营者既要遵守汽车三包规定,也要遵守其他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全面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无论违反汽车三包规定或是其他法律规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过, 邱建国表示,汽车三包实施后,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依然没有改变,此外经营者的经营和服务依然没有改变。
  邱建国称,汽车三包规定是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法律武器,但不是唯一法律武器。汽车消费者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渠道、程序、方式理性维权。

  三包期限 整车2年或4万公里

  家用车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损耗件和其他零部件的质量担保期,自销售商开具发票之日算起。
  其中,整车三包有效期不低于2年或40000公里,发动机、变速器、转向和制动系统等主要总成和系统质量担保期不低于3年或60000公里,均以先达到者为准。

  8种情形免三包

  家用车在三包有效期内有任一下列情况,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1、车辆用于出租、租赁或其他运营目的;
  2、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
  3、发票或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与要求三包的车辆不符。
  不是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对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1、消费者购车时,以书面形式被告知车辆存在瑕疵;
  2、因消费者未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维护、修理车辆而造成损坏;
  3、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后造成损坏;
  4、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
  5、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

  三包规定

  老毛病修理超5次

  关键词·换

  在整车三包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的修理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或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整车。

  新车30天现大问题

  关键词·退

  车辆购买30日内,因质量问题出现车身开裂、制动或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时,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
  除上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外,消费者按本规定实行更换或退货,应向销售商支付合理使用补偿费用。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其中,n为使用补偿系数,由制造商在0.5%至0.8%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包修”不计工时费

  关键词·修

  车辆在三包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可凭三包凭证在指定或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理,工时费和材料费不得另收费。

  修理商用于三包修理的零部件,应为制造商提供或认可且检验合格的原装零部件,其质量标准不低于该车辆生产装配线上的产品。

(本网责编:陈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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