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红黑榜

重庆友谊医院被罚11万元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2013/9/6 11:29:21 关注度:461655次
    重庆友谊医院虚构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物价局授予的“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在其网站上进行发布,近日被重庆市工商局沙坪坝区分局处以11万元的行政罚款。
  今年5月28日,沙坪坝区小龙坎工商所人员在电子商务监管巡查过程中,发现重庆友谊医院通过自建网站进行宣传,称其2007年8月被重庆市消委会授予“第九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2007年3月被重庆市物价局授予“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
  小龙坎工商所致函重庆市消委会和市物价局了解情况,得知这两个部门从未授予重庆友谊医院“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该医院也无法提供这两个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小龙坎工商所以该医院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报请沙坪坝区工商分局立案调查。
  沙坪坝区工商分局调查认为,重庆友谊医院在未获得“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的情况下,擅自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宣传信息,使患者误认为医院具有较强的信誉度,客观上取得了有利的竞争优势,妨碍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违反了《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

  近日,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根据《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重庆友谊医院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以行政罚款11万元。

(本网责编:陈宏)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