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917件,已解决5502件,解决率为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95.7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使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215件,加倍赔偿金额为118907元;提供案情后行政执法部门处罚279.5万元;支持消费者起诉19件,接待来人、来访36378人次。
从投诉性质看:质量问题2673件,占投诉总量45.1%;价格308件,占5.2 %;营销合同622件,占10.5%;其它589件,占9.9%;其它依次为售后、广告、计量、假冒伪劣、安全、人格尊严受损。
从投诉商品类别来看:家用电子电器类1300件,占投诉总量的21.9%;百货类1247件,占21%,;服务类1249件,占21.1%;房屋及装修建材类682件,占11.5%;农用生产资料53件,占0.8%;其它商品类353件,占5.9%。
综合上半年全市消费投诉看,呈现以下不同变化
一是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高居不下
综合第一、二季度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发现,今年上半年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一直居高不下。一季度节假日多,商家促销频繁销量大,二季度重庆的天气转变快,消费者对家用电器尤其是空调、冰箱的需求也随天气的转变而增大,从而导致消费面、购买力的增加,但商家只注重销售而忽略了售后问题,导致消费投诉也随之增加。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商家在节假日大力促销,但宣传与实际不符,商家宣传模糊用语,误导消费;二是部分销售人员素质较差,只顾自身业绩提升,对已无货或短时间无法配送的商品任然继续销售;三是配送不到位安装不及时,尤其是第二季度消费需求增大而配送、安装员工人手不足,货物组织配送不及时或者是无工作人员上门安装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投诉增大;四是售后服务差,维修电话不好打,电话长时间占线或无人接听,电信114或者网上查询的维修电话有半数以上是假的;五是售后维修投诉多,维修费用高是家电投诉的一个大点,维修人员不按公司维修价格收费,而是随意报价,另外维修人员的水平低、态度也差;六是出现商品质量问题后,商家多推诿,不能积极主动的按照《三包》规定解决。
二是百货类问题成为新的投诉热点
上半年由冬转春转夏,季节变化大,加上部分节假日,消费者对百货类商品的需求增大,其中第一季度消费集中在食品、衣服等,第二季度消费集中在鞋帽、太阳镜、床上用品等,大部分经营者尤其是一些中小型零售商,只重视销售却忽略了产品质量、售后等实际问题,导致百货类投诉成为新的热点,上半年百货类投诉1247件,占总投诉的21%。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商家进货关把持不严,商品质量参差不齐;二是价格吊牌模糊,部分超市的价格吊牌不清晰、清楚,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一旦被其发现则以一句“挂错了”为由搪塞过去;三是不按规定履行“三包”,部分商家不履行“三包”规定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多采取推诿的形式,另外商家多以打折商品为由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不予退换;四是一些个体户不开具票据,规避法律规定,不履行义务。
三是服务行业类有所增加
本季度受理服务类投诉1249件,占总投诉量的21.1%,其中保险销售、餐饮住宿、中介服务、金融服务、美容美发、通讯服务、旅游等服务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多的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一是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保险、美容等行业表现突出;二是不明码实价,事后结算时导致双方争议;三是以次充好,高价出售;四是使用一些未经相关部门认定的保健品。
四是房屋装修行业的投诉有所增加
房屋装修行业的投诉主要表现为,一是承包商不按合同办理;二是装修材料不合格;三是装修完成后验收不合格。 (消委会供稿)
(本网责编:陈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