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白药旗下的五款中成药被检测出成分中含有未标明的毒性物质乌头碱,港澳已指令回收,中西产品说明书的不同标准引发了人们的争议,小编提醒广大市民,云南白药为处方药,用药需遵医嘱。
云南白药含有毒性物质乌头碱 服用需谨慎
近日,香港卫生署、澳门卫生局发文指令回收云南白药旗下的“云南白药胶囊”、“云南白药散剂”、“云南白药膏”、“云南白药气雾剂”和“云南白药酊”五款中成药,因检测出成分中含有未标明的毒性物质乌头类生物碱。
据记者了解,此次被誉为含毒的成分主要是草乌,草乌的另一个别名就是“断肠草”,业内称该成分为乌头碱。香港卫生署表示,乌头碱带有毒性,如不当使用,可致口唇和四肢麻痹、恶心、呕吐及四肢无力等不适症状,严重者更会引致危害生命的情况,此次被香港指令回收的云南白药系列中成药均为内地制造。
对此,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其官方网站就检测出“乌头类生物碱”作出回应称,配方中确实含有乌头碱,但药品没有质量问题。云南白药通过独特的炮制、生产工艺,在加工过程中,已使乌头碱类物质的毒性得以消解或减弱。但通过独特的炮制,乌头碱类物质的毒性得以消解,产品安全性毋庸置疑。
至于为何不在产品说明中标示含有乌头碱,回应称,云南白药处方、工艺为国家保密范围。
国内与国外说明书不同
消费者罗先生委托朋友从美国德克萨斯州购买并寄回了云南白药公司生产的云南白药散剂一瓶。该药与国内销售的同一品名的药完全一致,批准文号均为国药准字 Z53020798。内附的《云南白药说明书》中清楚地列出了云南白药的成分为:田七、散瘀草、白牛胆、穿山龙、淮山药、苦良姜、老鹳草。
罗先生之后又以12元人民币在衡阳市蒸湘区某药房购买了云南白药公司生产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53020798的云南白药散剂一瓶。与以往一样,打开包装后他发现说明书没有药物成分与含量说明。
国内云南白药处方保密
据相关资料显示,云南白药创制于1902年,1956年国务院保密委员会将云南白药处方、工艺列为国家保密范围。事实上,一直以来,具有特殊“身份”的云南白药成分是否该公开 一直饱受争议。特别是云南白药说明书存在“内外有别”被曝光后,其要求国内公开产品成分的呼声一直在持续发酵。
对此,2月18日,云南白药相关负责人表示,云南白药在国外市场是以膳食或保健品的“身份”在销售,不同国家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和要求。
某医药国企董秘表示,值得探讨的是配方保密政策带来的后果,《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初衷是保护国内名优中药,旨在提高中药质量,促进中药业的健康发展。而另一方面却使得秘方的拥有方坐收垄断利益,并没有动力开展技术创新,竞争不存在了,药品质量的提升就失去了现实的动力。
根据《药品管理法》中第五十四条规定指出: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以及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分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还应当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分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云南白药为纯中药制剂,是处方药(散剂、胶囊剂),需在医生指导下按说明书规定用药。研究表明,云南白药在临床上按说明书应用是安全的。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多次约谈了企业有关负责人,要求企业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同时,加强上市产品的不良反应监测,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同时,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配方工艺以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并实施严格的过程监控和出厂前检验,云南白药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药品关乎人的性命安危,云南白药作为知名企业更应考虑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为消费者着想,而且国家早有规定指出药品必须注明药物成分,既然有法律法规约束,就不应有例外,消费者对药品是有知情权的。
小编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药不可以随便乱吃,更不能因以前医生开过这种药吃,以后就自己买来吃,一定要记着是药三分毒,用药需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