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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虚高不下黑幕多 消费者无奈仍要买单

来源:新华网 2012/10/25 13:59:11 关注度:419765次
 

  药品价格偏高一直是广大消费者心头抹不去的痛,某些药品从出厂到患者手中,价格可以翻将近20倍,利润之高触目惊心。其中原研药品价格过高更是拉高了整体药价水平。真不知道何时才能打破高价药“满天飞”的局面,让老百姓不再“看不起病、吃不起药”?

高价药“满天飞” 消费者看病难

 

  今年下半年以来,全国部分县市试点取消15%的药品价格加成,这一医改试点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业内人士指出,除了医院公开的药品加成外,还有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比如进院费、勾标费、统方费等,也涉及广大患者的切身利益,有待于通过医改进一步加以解决。 

  原研药与仿制药价格相差数十倍

  与仿制药相比,同一规格原研药的效果并不强多少,但价格却相差甚远,少则五六倍,多则数十倍。许多市民不清楚其中的“奥秘”,买药用药只能“任其宰割”。在一家药店,市民李先生因呼吸道感染需要购买一支头孢曲松注射剂。销售人员向他推荐了一支瑞士罗氏公司生产的罗氏芬,售价为65元。李先生正准备转身离开,销售员又叫住他,拿出另一国产品牌同样规格的药品,价格仅为10元。

  专家表示,在化学疗效上,仿制药与同品种原研药几乎持平。但由于仿制药不需要申请任何专利,也无需斥资数十亿美元用于临床试验证明药效,因此成本投入少,价格也就相对较低。一般而言,等效仿制药获批上市销售,价格通常比原研药要低80%。中国仿制药出厂价格为国际总体价格水平的22%—30%,比美国要低很多。如果整体药价水平以仿制药出厂价格为参照,必将带来医药价格明显下降。

  “明加价”易改,“暗加价”难防

  9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和人社部发布《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311个县(市)公立医院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取消15%的“药品加成”政策。这样取消药品加成后,医生与医药代表之间若再有勾连,也容易暴露出来,便于院方监督检查。

  可是,相关部门调查发现,除了批零环节的药品加价之外,一些不公开的药品加价也需要进行清理。例如,某种药品进入一些医院,需要支付“进院费”,就像一些商品进入超市需要支付“入场费”,只有支付了这笔费用,才有可能进入一些医院销售。与此同时,在医保部门确定中标药品名单之后,一些医院并不是照单全收的,而要进行再一次选择,由医院领导和药房主任对中标药品中“打钩”。为了确保自家药品能够选上,药企方面还要支付一笔费用,名曰“钩标费”。

  诸如此类的吃回扣等现象,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原司长朱幼棣认为,药品“暗加价”不仅会损害患者利益,而且容易腐蚀医务人员,不利于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药价像竹子一样节节高

 

  一边是门诊,一边是药房

  经过走访医院,看病的傅先生告诉记者,每次去医院,都要开五六百块钱的药,看一次医生就得买一次药。“有些药不敢吃完,就丢到了一边。”另一位陈女士也说,孩子拉肚子到某儿童医院看病,医生没看五分钟,就开出了五种药。“我对药房说能否少拿两种,对方表示,必须全部拿走。”她一气之下什么药都没拿就回家了,第二天孩子自然好了。

  药品销售是医院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说,目前医院的药品加成率达42%,药品收入占到总收入的50%以上,为了增加药品销售,药厂往往以回扣来敲开医院之门,鼓励医生多开药。面对药品“暗加价”现象,一些医院等单位似乎“视而不见”,并不公开回应这一问题。

  破解“暗扣”顽疾 医改如何动“刀”?

  如今在发达国家大多是药店负责卖药,医生只负责看病。而我国由于历史形成的“以药养医”格局,导致了医院与药企之间的利益关系。“医药分开”成了医改无法回避的问题。专家指出,取消医院对药品“15%明加价”,只是新医改一小步。当前,医院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同时,对医疗体制、机制进行改革。

  【小编有话说】

  说到药价,说到看病难,这确实是广大患者心头摸不去的痛,在某些不良药厂和药商手里,铜都可以变成金子,药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存在太多的黑幕,提成回扣丰厚等无疑是导致药品价格虚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有些不良商家甚至把成本非常低的药品换个包装,价格却翻了几倍,像这样“换汤不换药”的现象不胜枚举。无论如何,让老百姓能够吃得起药,吃得好药,能够治得好病,是药商企业、医院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关乎每一个人切身利益的最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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