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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时易遇几大陷阱 交易细节应谨慎

来源:重庆315消费维权网 2012/10/24 11:13:44 关注度:832229次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激增,全国已超1亿辆大关。汽车飞入平常百姓家的同时,有关汽车消费中的投诉、维权却与日俱增,成为消费投诉新的“重灾区”,并且因为汽车的本身的高价格,投诉调解涉及金额均较为大额

 

  

      随着汽车行业的发展,国内消费者增购、换购的比例也日益增高,但是目前存在的购车陷阱让消费者真的难以招架,从消费者投诉所反映的问题来看,汽车消费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经销商隐瞒实情:将车体受过损伤的车辆喷漆处理后作为完好的新车向消费者销售。如消费者王先生因订婚需要,于2012年4月23日在机场大道一车行购一辆轿车,提车时发现车子有被刮擦和引擎盖油漆重新处理过的痕迹。

  二、新车存在质量问题:2012年8月份,消费者李先生购置一辆价值9万多元的货运小汽车,使用不到3天,发现汽车变速箱坏了,提出换车被车行拒绝。

  三、是降低售后服务标准:将免费服务改成付费服务,对原本属于包修、包换的免费维修服务,想尽办法地解释为收费服务。

  四、是违约不承担责任:部分经销商不按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消费者交付汽车,消费者要求退还订金,却被拒绝。

  五、促销宣传的陷井:2012年5月份消费者刘女士在购车时,车行的促销宣传上说明,购车可参加车行举行的抽奖活动,刘女士抽中了一个苹果MP3,但后来车行却没能兑现给消费者抽中的奖品。

  重庆315消费维权网提醒大家:

  一、选择品牌、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信誉良好的厂商或者经销商。

  二、签订购车合同要小心。购车前,消费者应了解相关的汽车消费知识,重视款式、价格的同时,还要留意配置的情况和变化。注重发票、购车合同、说明书等证据的保留。注意“定金”与“订金”,法律上规定,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如果是订金,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要求退款。因此消费者在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注意。

  三、交车时要仔细验车。验收时尽量请懂车的人一同参与验收,检查一下各项配置功能,谨防新车出现问题。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察看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所说的相符。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再签字,避免遇到出厂就存在的外观瑕疵及质量问题。防止汽车因库存、积压、运输而导致的损伤或买到经过改造翻新的旧车。

  四、发现问题要及时联系。车辆在经销商承诺的维修期内,应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及时维修,遇到“需观察一段时间”等情况,一定要尽可能在保修期内解决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自费维修。

  〖小编有话说〗

  身边不少朋友都在感叹自己自从买了车就越来越懒,出门越来越懒得走路了,甚至公交车都懒得去挤了,“没有车的时候多挤都能忍受,都不知道怎么过来的。”诚然,车在关键时候才最能发挥作用,比如过节。不过有车了也不能让车绑架了锻炼身体的意志力,要是路不长,时间又宽裕的话还是要多走路的,生命在于运动,要想永远身心愉悦,就得开得好车,爬得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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