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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监管司提示:黄金周做好三大准备再出行

来源:人民网 2012/9/27 9:51:09 关注度:4752254次

    人民网北京9月26日电 (记者 连品洁)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的最后一个长假即将来临。双节叠加、节日期间小客车高速路免费通行和受自然灾害影响未释放的暑期旅游需求必将极大刺激游客出行;而日本非法“购买”钓鱼岛事件又给这个假期带来不确定因素,相较往年有很大的特殊性。记者从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获悉,据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最新统计显示,长假期间,我国的国内、入境、出境游都将呈现较大幅度增长,旅游市场异常火爆。

 

    为使广大旅游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假期,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做好出行准备。旅游者在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时,一定要留意旅行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旅行社及其委托的代理招徕出境旅游者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建议旅游者购买旅游产品前,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官网或向旅游部门查询旅行社的资质情况。出行前,旅游者应充分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及其他注意事项,与组团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对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游览项目(包括自费项目)、购物次数、是否转团、违约责任等进行仔细审核,了解清楚内容后再填写,切莫贪图方便草率订立合同。选择自驾车出行的旅游者应设计好行车线路,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备好充足的食物和水。

   

    第二,做好应急准备。旅游者在出游前,要做好旅游安全和应急的准备。近期拟出境旅游和已在境外旅游的游客应密切关注有关局势,留意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和我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相关提示,高度关注自身安全。一旦人身遭受侵扰或财产受到侵犯,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报案,同时向就近的中国使领馆通报情况,取得领事协助。自由行和自驾车出行的旅游者如遇紧急情况,应及时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联系,也可向全国和各地假日办寻求帮助。

 

    第三,做好维权准备。旅游者对于行程中出现的服务质量问题要注意留存证据。购物时,要注意查看购物地点的营业执照及商品的合格证书,保存好购物小票。如遇旅行社欺诈或导游、领队误导、欺骗、胁迫参加自费活动行为,可随时向所在地的旅游局或旅游质监所、旅游执法监察总(大)队举报,也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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