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金融 >

只搞网购信用额度遭降低? 银行如此做法合法吗?

来源:重庆晚报 2012/9/5 20:26:44 关注度:662105次
  用信用卡专门进行网上支付,没想到信用额度却被银行降低了!这是市民徐先生遇到的烦心事儿。昨日,徐先生推断说:由于银行认定他用卡行为单一,所以信用卡额度才被银行单方面降低。

  “因为网购而不到实体店消费,难道我就该遭降级?”徐先生质疑:银行如此做法是否合法。

  信用卡专门网上支付

  徐先生称,他2010年左右在某股份制商业银行申办了一张信用卡,该行给的信用额度为3000元人民币。

  实际上,徐先生手头还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考虑到上述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在网上支付安全性较高,于是决定把这张卡作为自己网上支付的专用卡。

  徐先生称,他持该行的信用卡,一个月大概要进行3到6次网上支付。

  信用额度被银行调低

  让徐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用卡方式,让银行很不舒服。

  徐先生称,今年6月20日,他接到了该行这样的短信:“尊敬的客户,经综合测评发现您近期的信用卡交易形态存在风险,还望合理用卡。若后续仍存在此类交易,银行将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信用卡安全”。

  接下来,到了今年8月28日,徐先生又接到了该行发来的短信:“徐××先生,由于您的信用卡用卡行为仍存较高风险,为保障信用卡用卡安全,将于8/30将您信用额度进行调降,调后额度为2000元。”

  到了8月30日,徐先生再次接到该行的短信:“徐××先生,为保障信用卡用卡安全,我行已按此前通知将您的信用卡额度调整至2000元人民币。”

  疑用卡行为单一所致

  徐先生称,他接到该行短信后,立即与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沟通时,对方让我持卡到电影院、商场等去消费一下。”这下徐先生推断:自己信用卡额度被调低,是只用这张卡进行网上支付,在银行看来是用卡行为“单一”了。

  对于银行说徐先生“用卡行为存在较高风险”的事,徐先生称也与该行多次沟通,但现在已经记不清银行方面是否就风险内容进行过解释,但该银行应该有通话录音可查。

  在徐先生看来,该银行单方面降低他的信用额度,有点欺穷。徐先生认为,他的卡只用于网上支付,而没有到该行的合作商户进行线下刷卡消费,没有给银行创造多少收益,这才引起银行要求自己改变消费模式。

  在徐先生看来,信用卡长期闲置不用,或者有套现嫌疑,银行降低额度甚至停卡都有道理。“可银行有什么权力要求客户改变自己的消费习惯、消费行为及消费模式呢?”

  担心影响到个人信用

  让徐先生有些不理解的是,银行说他用卡行为存在风险,但“我的个人信用记录非常好”,从来没有逾期还款。

  徐先生称,他之所以对此事较真,主要是担心因此影响个人信用记录。“信用卡调升或调降的数据,都会反映在个人征信数据库里。调升应该对个人信用没有不良影响,但调降则不同。因为在个人申办新卡时,信用审核专员若发现某银行曾经调降某持卡人信用额度,一般都会下意识地认为持卡人有问题,通常的反应是不对其授信或低授信;或者在持卡人申请调增额度时不予调增;这样会对持卡人或申请人造成负面影响。”

  银行总行介入调查

  对于徐先生的遭遇,记者联系该银行重庆分行欲进行采访。有关人士表示,该行总行信用卡部门高度重视徐先生反映的问题,已经在对此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徐先生信用卡额度被调低的真实原因是什么?是否真是只在网上支付所致?或许还有待于该行总行得出调查结论后才会揭晓。

  银行调额度相关规定很强势

  持卡人认为那属于无效约定

  在上述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通用领用合约”(以下简称合约)中,记者发现,对于信用卡额度的调整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合约第一条第3款规定:“甲方有权评估乙方的信用程度及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核给或调整其账户信用额度,故账户信用额度应被视为甲方可无条件撤销的信贷承诺。依据乙方的资信状况及账户信用额度使用情况,甲方有权对其核发或调整为相应等级的信用卡。”

  对此规定,徐先生认为,信贷承诺一旦诚信建立,双方都应该依法诚信履行。那么“账户信用额度应被视为甲方可无条件撤销的信贷承诺”无疑是随意的。这一方面无法体现合同的严肃性,同时与《合同法》之“要约一旦送达对方就不可撤销”的法理相背。该提法属于单方面无效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徐先生看来,在信用卡使用上,只要银行授信,任何持卡人的消费对银行来说都有潜在风险。造成风险的对象是人,而不是人的消费模式。

  在合约中,记者没有找到因用卡“单一”而要调整额度的规定。

  信用卡网上支付

  也有手续费

  信用卡用于网上支付,银行到底能不能收到手续费?记者通过专业渠道了解到,持卡人通过网上支付,银行也可以向商户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业内人士透露,银行对线下特约商户收取的手续费,行业不同费率不同,如百货业一般为消费金额的1%。持卡人通过网上支付,目前手续费标准比较乱,银行应该没得线下支付收益高。


责任编辑:王爽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