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泽芳照片
宫颈癌切除术切成肠瘘
黄泽芳,重庆市巴南区南彭镇塔落村农民,今年41岁,作为一个女性,她本该像正常人那样享受幸福。但是,丈夫身患胰腺疾病,长期服药,将一个正常的家庭拖向贫困边缘。命运之神并未同情这个家庭,反而变本加厉,将这个家庭推向更惨的境地。2011年1月,黄泽芳被查出身患宫颈癌,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尽管如此,宫颈癌治愈率仍较高,现实中,这样的例证随处可见。然而,同年1月28日,黄泽芳到重庆市肿瘤医院进行腹腔镜广泛宫颈癌切除术后,2月起,她就不能依赖肛门排大便,而是从腹部连接一根导管,大便从导管流出,进入腹部随时吊着的一个袋子。
从此,黄泽芳的生活被彻底改变,幸福对她来说,将永远只是无法实现的梦想。她告别了性生活,每天,恶臭的腹袋陪伴着她,消化功能不再正常,想找工作,却因恶臭的腹袋影响,没有单位或个体老板敢用。从此,黄泽芳找不到工作,即使找到一份工作,也会因悬吊在胸前的腹袋而受到严重影响。所以,要想自己养活自己,黄泽芳已不可能。而身患胰腺疾病的丈夫,也因病而失业至今。黄泽芳夫妇唯一的女儿也才19岁,为了父母,她只得辍学,开始靠打工挣钱,但收入微薄……
可以说,这个家庭的生活来源几乎断绝,绝望的挣扎一家人,终日有苦难言,默默地挣扎着,靠借钱维持生活,背负着债务对厄运进行着最后的抗争。
重庆市肿瘤医院久医不愈
不幸归不幸,对这样的家庭,政府该积极救助,慈善人士也该出手相助。不幸归不幸,黄泽芳施行的是宫颈癌手术,怎么会导致肠瘘?也就是说,怎么会造成其肛门丧失排便功能,而改道导管、腹袋?
黄泽芳坚称,自己做的是宫颈癌手术,可直肠出了问题,这是重庆市肿瘤医院造成的,并应该由该院承担赔偿责任。她说,宫颈癌手术导致其无法工作,无法正常生活,毁掉了她以及家庭,要求索赔数十万元。
然而,该院负责处理此事的人士建议黄泽芳启动诉讼程序解决。该人士也很同情黄泽芳,他认为若赔偿数十万也有其合理性,但是,根据现有的规则,未走法律程序,没有法律文书,赔款较大的纠纷,该院无权擅自协商处置。还有,按该院之前的类似案例处置惯例,黄泽芳的肠瘘后果,至多就赔几万元。所以,若要协商解决,只能在10万元以下,最好还是诉讼。于是,经多次谈判,双方最终因分歧较大而未达成一致意见。
目前,黄泽芳在该院的床位未退,只要感觉承受不了痛苦,就到该院治疗。最近,因阴道、肛门都在排泄恶臭分泌物,且感到肿胀,她要求医院查出根源,但是,黄泽芳说,至今,该院也未有确切结论。
黄泽芳的命运,是不幸的,黄泽芳的家庭,是不幸的。这个因病致贫的家庭,当地政府应该立即伸出援手,给予必要的社会保险或社会救济保障,让其缓解并摆脱痛苦与贫困。
对黄泽芳施行宫颈癌切除手术的医院,到底该不该为黄泽芳的肠瘘后果负责,该怎么负责?我们期待结果早日出现,因为结果的出现,就意味着黄泽芳一家可望见希望的曙光,让这个不堪一击的家恢复到常态。
黄泽芳痛苦万分求帮助
2011年4月20日,重庆市肿瘤医院医教部给黄泽芳出具了一个“病情说明”。其内容如下:
黄泽芳,今年41岁,2011年1月到重庆肿瘤医院接受治疗。1月28日,在全麻状态下,施行腹腔镜广泛宫颈癌切除术,术中出现肠瘘,征得家属同意后进行直肠修补术。术后15天出现阴道直肠瘘,随即进行乙状结肠造瘘术。2011年4月20日,经该院专家组讨论认为:患者在6个月内,如果癌细胞不浸润转移到直肠,则瘘口还纳可能正常进行,在此期间,黄泽芳所需的瘘口腹袋由医院提供。如造瘘口有问题,可来院检查处理,6个月后患者来院检查是否能够还纳(费用先由医院垫付)。届时,不论还纳与否,双方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决。
黄泽芳现在是痛苦万分,只好向重庆315消费维权网投诉,以求得到帮助。
请救救这位可怜的妇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