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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市美心红酒小镇游客惊魂事故初步调查

来源:重庆315消费维权网 2012/8/1 9:28:35 关注度:4593408次
    2012年7月18日下午5时许,涪陵区蔺市美心红酒小镇景区观光缆车突然停止运行,吴佳蔚等8名游客被悬在5个吊篮中,最高一个离地面有20多米。风一吹来,吊篮就摇晃,吓得游客尖的尖叫,哭的哭闹,吴佳蔚被吓得发抖。见势不妙,被悬游客立即掏出手机报警。涪陵区消防支队大佛消防中队接到报警立即赶到现场,在确认被困游客暂无危险后,消防队员一边等待景区人员修复设备,一边侦察情况,着手部署救援方案。直到傍晚6点50分,已经等待了将近2个小时的消防队员见维修工作陷入僵局,决定不再等待,立即着手救人。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直到天黑,于晚8:50分才将8名悬在空中的游客全部安全救出,无一伤亡。但却给游客的心灵留下了旅游的恐慌。

    事发后,众多消费者纷纷打电话到重庆315消费维权网,要求切实维护广大旅游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反映,旅游景区的游乐设施不安全,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证,哪个还敢到景区去游乐消费?

    为弄清事实真相,给消费者的反映一个满意的答复,重庆315消费维权网的工作人员专程于2012年7月27日前往涪陵区蔺市美心红酒小镇景区进行调查了解。

    事有不巧,景区负责人汪冰总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朱欣等领导均回重庆了,只有人事部工作人员刘兵进行了接待。

    据刘兵介绍,7月18日下午5:40左右,观光缆车突然停运后,他也参与了事故的处理。观光缆车索道出事,事发偶然,主要是刹车圈烧了,同时因为维修技术力量不足导致不能及时恢复正常。他说:“本来我们都演练过观光缆车停运的施救措施,但游客相信消防战士,所以打了110、119报警,消防中队来了2台车,七、八个队员。最早一个半小时就救下来了,最后一个3个多小时才救下来。”

    我们提出,观光缆车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设备是否合格?是否经质监部门检验认可?是否定期维修?是否每天进行检查?操作维修制度是否健全?刘兵基本上都是作肯定回答。但没有出示相关证据。

    我们提出,刹车圈烧了,不是大事故,为什么4个小时都修不好,刘兵也说不出所以然。

    我们建议,景区应该以此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建立严格规章制度,设备定期维修制度。万一发生事故,要能及时处置,并向消委会反馈制度建立及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以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刘兵说,等领导回来,他会如实汇报。

    涪陵区蔺市美心红酒小镇景区如何整改?如何保证游客安全?如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将等待他们的有力措施,等待他们的答复。

 

重庆315消费维权网评论:安全是消费者最重要的权益

    无独有偶,事隔一周,2012年7月25日下午3点半左右,重庆游乐园的过山车在雷雨中突然停电骤停,并导致摩天轮、大摆锤、海盗船等所有游乐设施全部停运,造成上面游人被困,过山车的20多名游客也被困其中。突遇如此惊魂,游客的尖叫声、哭喊声、呼救声、咒骂声响成一片。而此时风雨大作,个个游客被淋得像落汤鸡。

    其实重庆的游乐设施出事不只是这两回。以往过江索道也发生过好几次停运事故,致使乘客滞留高空惊魂。

    几年前就在重庆游乐园,来自长寿区某监狱的一名女民警在坐游乐设施时被活活卡死。

    2012年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消费与安全”年主题。而从2012年7月18日和25日的两次游乐设施骤停将游客困在空中的两次事故给游客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和心理恐慌,也为旅游消费安全敲响了警钟,在此,我们建议:

一、游乐设施、特别是电动的游乐设施,必须要有一套严格的检查维修制度。头一天停运了要检查,第二天开机前还得再检查。发现问题,哪怕是小问题也要及时修整,并应有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事。不要只管收钱,不管游客死活。

二、安监、质监部门必须定期到旅游景区景点对缆车和游乐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该停运的必须坚决停运。

三、要检查游乐场所采购的游乐设施进货渠道是否正规,质量是否合格。

四、建议市安监、质监、旅游协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立即组织一次全市游乐设施大检查,检查制度是否健全、应急措施是否得当,责任人员是否落实,而且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希望广大游客注重学习旅游消费的相关法律法规,发现问题及时向重庆315消费维权网投诉,重庆315消费维权网会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中消协2012年“消费与安全”主题年

    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12年主题是“消费与安全”。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红灿阐释了“消费与安全”有四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提高企业消费维权的意识和水平,促使其生产安全的产品,提供安全的服务,预防和减少安全隐患,确保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人身权和财产权不受到损害。二是增强节约资源和环保意识,保障环境安全,维护消费者的长远利益。三是要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四是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使消费行为符合安全消费的要求,通过消费者的选择推动行业规范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安全权益。

    之所以将2012年确定为“消费与安全”作为2012年的年主题,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九项权利”, 其中一项就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服务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他说,之所以这么重视安全权,是因为消费者只有在生命健康和财产不受到危害的情况下,才能顺利地进行消费活动,才能进一步实现所享受的其他权利。所以说,安全权是消费者享有的首要的、最基本的权利,是消费者享有其他权利的前提。国际社会普遍对安全权十分重视。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提出,要“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不受危害”。

    二是安全权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他说,刚刚闭幕不久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调整优化需求结构,增强消费拉动力,重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条件、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这就需要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提供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信心是扩大内需的保障,只有提升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消费者才能放心消费,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是安全权是保障民生、维护人权的需要。他说,消费安全与民生幸福相关,与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息息相关,与人权保障息息相关。目前,在与民生关系最重要的商品和服务方面,如住房、医药、车辆、家电、家居、旅游、金融、保险、公共服务等方面,危及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事件还时有发生。在文化消费领域,也存在一些暴力、色情等不健康问题。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的情况还较突出,可能造成未来的安全隐患。关注消费安全,符合消费者的愿望和要求,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生活质量,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

    杨红灿表示,2012年,中消协和全国消协组织将围绕“消费与安全”这一年主题,开展包括消费教育、消费者评议、比较试验、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在内的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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