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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人寿红河中支3日完成12万元意外身故赔付

来源:阳光保险 2012/7/10 16:48:39 关注度:207351次

  2012年6月7日,正处酷暑炎热气候的开远市却阴雨绵绵,潮湿的空气中不时让人感觉袭来阵阵冷风拂面,灰蒙蒙的天空、湿漉漉的大地仿佛都在为老年痛失爱子的余大妈哭泣和悲伤。

  2012年3月23日,余大妈唯一的儿子张先生(化名)和另一名驾驶员同车驾驶一辆货车行驶在红河州弥勒县区域公路上,途中,另一驾驶员下车上卫生间,由于车辆出现故障,张先生就钻进车身下面检查,不料上卫生间回来的另一驾驶员在不知道车身下面有人的情况下,突然点火驱动车子,导致张先生被车轮无情地从左侧身子碾压过去,造成重伤……经开远市解放军第五十九医院救治无效,年仅41岁的张先生最终于2012年3月30日离开了人世,永远地离开了一直以来相依为命年近七旬白发苍苍的老母亲。

  看着冰冷相框中几天前还生龙活虎,每天总对母亲嘘寒问暖的儿子,余大妈抱着爱子骨灰久久不愿松手,一遍一遍地哭诉“老天爷啊,我好好的儿子怎么就这样没了呢?他还没好好地孝敬我呢,可怜他还没结婚给我生个孙子呢,你怎么就这样残忍地突然把他从我身边夺走了?!今后叫我怎么活呀?”面对从天而降意外灾难的打击,余大妈悲痛欲绝几次哭晕过去,白发人送黑发的惨剧在年老体弱的大妈身上无情演绎。

  处理完儿子后事之后,5月下旬,余大妈带着在阳光人寿为儿子投保的保险合同,在亲属陪同下到阳光人寿红河中支申请理赔。接到报案后,阳光人寿红河中支总经理室高度重视,要求运营管理部第一时间向上级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同时相关工作人员耐心地指导客户家属准确、快速地收集理赔所需资料,资料于5月28日全部收集齐全。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经过积极、认真、细致的相关调查和逐级核赔审批流程,6月1日总公司下发了理赔决定通知书,决定赔付客户家属人民币12万元整。从资料收集齐全到理赔决定下发,仅用了短短三天的时间。

  面对阳光人寿快速、高效的理赔速度和热情以及耐心的服务,痛失爱子的余大妈实实在在地感受到了阳光温暖和关怀,面对阳光人给予她的一个个真诚的拥抱和鼓励,大妈向该公司献上一面写有“服务热情周到、理赔及时高效”字样的锦旗,老泪纵横发自内心一迭连声地说“我非常感谢阳光人寿保险,真的非常感谢你们!”陪同大妈的客户亲属则说得很实际:“阳光人寿保险高效、快速的理赔服务真的值得称赞,虽然12万元不是很大的数目,也不可能换回她活生生的儿子,但是对于身患多种慢性病的老人而言作用却很大,今后老人的养老送终都得靠这12万元。”

  这是阳光保险集团第三届客户服务节之后红河中支的第一个赔案,高效、快速的理赔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正是服务节上提出的“直赔”理念以及客户服务升级的真实体现,通过每一个赔案的及时兑现,相信阳光人寿一定会成为客户的首选,阳光人寿必定能够与所有客户“分担风雨、共享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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