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协办单位
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热点

郝演苏:车险销售应禁用“全险”一词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2/7/3 15:25:38 关注度:317096次

  “应该禁止在保险销售中使用"全险"一词,否则极易被扣上欺骗或误导的帽子。”6月30日,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与平安车险相关负责人,在央广经济之声天天315栏目中公开呼吁。

  

  “车险里没有全险!使用全险概念向消费者兜售产品,会使消费者误认为买了全险,所有事故都能全陪。一旦车主遇到保险免赔的事故,就极易发生纠纷。拿平安电话、网络销售来说,就已经全面禁止用"全险"做销售话术。”平安产险车险理赔部负责人吴先生如是说。

  据了解,所谓的“全险”通常指的是车险中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险”。但还有很多特殊的事故需要单独投保附加险才可获得赔付,常用的附加险如:划痕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涉水险和自燃险等都需要单独购买。

  生活中,因车主不了解车险而引发的纠纷着实不少。“玻璃都被砸碎了,怎么就不能赔?”王女士很是不满,尽管保险人员一再解释“玻璃单独破损险需要单独投保”且车险条款中也明文标注了这一点,可王女士依然很委屈,“上万字的车险条款,有几个车主能看得完、记得住?”

  就此,平安产险团车部负责人李女士介绍说:“车险条款是严谨的格式合同,内容的确很复杂,难免会把一些重要信息淹没,平安车险销售顾问会在投保时会尽量为车主介绍清楚,最近我们还将条款中的重要部分翻译成网络图片语言,以便消费者阅读和理解。”

  把复杂的内容简单化,是网络时代的特征,继脱水版政府工作报告红遍网络之后,近期由平安车险制作的脱水版车险条款再次吸引网友目光。“三者险是赔别人用的、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买的”生动的图示加上口语化的解释,车险的常用功能被通俗的解读出来,这就是“脱水”的神奇功效。在网络读图时代,这种“脱水”的表达,更容易被百姓接受。

  即便如此,仍然有消费者对车险条款的复杂性表示不理解,“投保了车损险,又让单独投保一堆附加险也就算了,但如果不买不计免赔仍然不能得到全陪,这也太复杂了。”浙江车主张先生表示。

  “其实保险条款的设计,也是为了让费率更加灵活,以适应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如北方有些城市雨水少就不需要涉水险、有些车主停车环境好也就不需要划痕险和盗抢险,还有车主认为自己技术好,希望进一步降低保费,因此设计了不计免赔。”郝院长介绍说。

  据了解,像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涉水险、自燃险等都属于车损险的附加险种。若不投保附加险,保费会便宜许多,但如遇相应损失时,则不能获得赔付。车主可根据自身特点灵活选购,从而最大限度的为自己节省保费开支。

  如今,保险公司已开始重视与消费者沟通的有效性,在保险销售环节,不再只是象征性的对消费者进行“条款告知”,而是尽可能让消费者“理解条款”。以平安车险网销平台为例,在备选的车险条款旁边,都分别注明了条款解读与案例演示,帮助消费者快速理解。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