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质监局公布了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其中重庆永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二春食用猪油”因丙二醛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9倍而不合格。
市质监局介绍,今年2月,市质监局对主城区的65家粮油生产企业进行了不定期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大米、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脂84批次,合格81批次,合格率96.4%,其中大米42批次,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食用植物油33批次,实物质量合格33批次,合格率100%;食用动物油脂9批次,合格8批次,合格率为88.9%。
重庆永亨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十二春食用猪油”丙二醛含量为2.26 mg/100g,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9倍。油脂酸败过程中,高度不饱合脂肪酸经氧化后,进一步分解产生醛、酮和低分子有机酸类等化合物,丙二醛就是动物油脂变质过程中的中间产物。造成丙二醛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照工艺生产,使油脂受热时间过长所致。
另外,本次抽查标签标注不规范的有2批次,主要问题是:未标明质量等级、加工工艺、原料的生产国国名。
(记者 杜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