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注意到被频繁投诉的娃哈哈桂圆莲子八宝粥又出现问题。有网友发微博称,“娃哈哈桂圆莲子营养八宝粥在打开后出现果冻状。家中老人吃了两罐出现腹泻恶心情况。”
此条消息发出后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昨日下午,报料人又发微博称,得到娃哈哈地方销售负责人的回复,对方称公司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产生这样的情况是运输和储存的过程中的偏差。并提出赔偿8-10件娃哈哈八宝粥解决此事。
记者今日在百度输入“娃哈哈八宝粥”,搜索结果中显示这款桂圆莲子八宝粥出现的质量问题不在少数。
生产日期穿越到2110年
去年10月,某网站报道称,一消费者竟购买到2110年生产的“桂圆莲子营养八宝粥” 。这款“娃哈哈”“桂圆莲子营养八宝粥”,罐底喷码“2110623 117 43CD”的字样。按罐体上的说明,这罐“桂圆莲子营养八宝粥”生产于“2110”年,早产了整整100年。
文章称,消费者带人通过小卖部找到批发部的仓库,发现里面堆放着不少同一日期的产品。仓库管理人员解释,6月份进的600件货物,外包装是“20110623但是罐体上“2110623” 是120件,每件12罐,大部分已销售给了韩城多个商店。
娃哈哈集团对此解释为,应该是厂家把时间打错了,少了一个“0”。这批产品是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授权成都娃哈哈昌盛食品公司制造的。
保质期内变质致腹泻
据《大庆晚报》的一篇报道,读者李女士在超市购买了一箱娃哈哈八宝粥,买回后发现其中有两盒已经变质,最终,厂家给消费者10倍赔偿。李女士告诉记者,这箱八宝粥是4月末为81岁的老母亲购买的。母亲在食用第一盒时就感觉味道和往常的不大一样,觉得扔掉可惜,但还是把整盒都喝光了。到了晚上,李女士的母亲开始觉得腹部不适,随即便出现腹泻等情况。
李女士和家人猜测这可能和食用了八宝粥有关系。5月1日,李女士亲自打开一盒八宝粥,发现已经变质,上面还有一些白色浮沫。检查生产日期,发现尚在保质期内。
李女士将其余的八宝粥退回超市,超市老板联系到了娃哈哈八宝粥厂家在大庆的业务员,该业务员表示,可以给李女士发现变质的两盒八宝粥10倍赔偿,也就是将李女士的货款退还后,再赔给她20盒八宝粥。
还是上个月,《鞍山日报》报道称,消费者王某5月3日到超市购买了一罐娃哈哈无糖八宝粥,回家食用时,发现水和米是分离的,一看就是变质了。次日,王某找到了商家,对方表示可以“一赔一”,王某不同意,于是拿着问题产品求助铁西消费者协会。
消协人员介入后,商家承认八宝粥存放时经历了冷冻和解冻的过程,这罐娃哈哈无糖八宝粥于去年9月生产,保质期在常温下为24个月,虽然仍在保质期内,但质量已发生了变化。根据《食品法》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商家赔偿消费者50元,并将库存剩余的38听八宝粥予以下架,返回经销商处。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