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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跟涨”不“跟跌”

来源:经济参考报 2012/5/15 17:17:46 关注度:71279次
 

  9日晚,国家发改委宣布10日凌晨下调成品油价格。与以往上涨时颇多的抱怨相比,本次下调得到业界及百姓的充分肯定。然而,《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部分下游企业出现明显的“跟涨”不“跟跌”或“跟跌不及时”的行为,如何将油价定价调整得更加灵活,使百姓从油价下调中切实获得实惠,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


  预料之中的降价

  此次调价是继去年10月以来国家发改委首次下调成品油价格。国内大宗商品分析机构生意社表示,此次油价下调在业内人士看来属于预料之中,这次调价反应非常快,满足条件立即降价,而下调幅度也基本到位,接轨了国际市场。

  国家发改委宣布于5月10日凌晨下调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幅度确定为汽油330元/吨,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24元和0 .26元。这是成品油价格年内首次下调,而此前已连涨2次共计900元/吨。

  随着油价下调,不少城市的93号汽油售价跌破8元,重回7元区间。降价消息公布后,百姓普遍表示支持认可。车主徼先生表示,以前“伤不起”的油价终于下调了,确实值得高兴一下,希望今后能够更加及时、灵活地调整油价。

  不过,也有刚加完油的车主表示惋惜,北京一出租司机高师傅表示,自己刚加了四十多升油就听说要降价了,早知道等一天再加了。记者走访发现,与历次调价消息公布后加油站内的门庭若市相比,此次加油站门前都格外安静。10日凌晨左右,记者来到北京宣武门附近的一家加油站,这里也显得格外冷清,仅有一位车主在等待零点过后加油。

  此次调价是继去年10月以来国家发改委首次下调成品油价格。国内大宗商品分析机构生意社表示,此次油价下调在业内人士看来属于预料之中,这次调价反应非常快,满足条件立即降价,而下调幅度也基本到位,接轨了国际市场。

  国家发改委表示,3月2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国际市场油价呈现震荡下行态势。截至5月9日,国内油价挂钩的国际市场三种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比3月20日下跌4%,达到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的边界条件。根据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国家决定及时下调国内汽、柴油价格。

  白领鲁娜对记者表示,前几天听说油价要降了,没想到真能降得这么及时,不过还是感觉降的没有涨的多,而且其它相关行业如出租、航空客运等是否也能够随之一起降价。

  下游企业“跟涨”不“跟跌”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成品油价做出了及时调整,包括出租、航空公司等在内的一些下游行业历次调价较慢,态度也总是“跟涨”不“跟跌”。

  以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为例,伴随着国际油价的攀升,一些地方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跟随着大幅提升。今年年内,北京、大连、深圳、厦门、昆明等多地已经上调燃油附加费。深圳市更是涨到了4元,成了全国出租车行业收取燃油附加费最高的城市。

  然而记者发现,多次跟涨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却很少出现下调。以北京为例,2011年4月和2012年3月北京市分别两次提高燃油附加费,目前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的乘客需要交纳3元燃油附加费,已占到起步价10元的30%。记者查阅相关统计发现,自2009年征收燃油附加费开始,国家发改委曾多次调整成品油价格,其中包括两次价格下调,而燃油附加费只涨过两次,从未有过下跌。

  除此以外,航空燃油附加费也出现了类似问题。以800公里以下标准为例,从2009年11月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恢复征收以来,800公里(含)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从20元/人一路涨至80元/人,而下调却屈指可数。

  专家认为,下游行业应更灵活地体现出油价的变化,无论涨跌,均应及时调整价格,做到公平透明,避免百姓利益受损。

  除此以外,油价也成了不少企业涨价的借口,但凡与成品油相关的行业都想借助油价上涨实现涨价目的。今年2月、3月成品油价格两次上调之后,市场旋即掀起了一股涨价潮。食用油、日化产品、奶粉等民生用品相继出现涨价现象,其中一条重要原因就是成品油价格的上调。

  而同样的现象也出现在去年成品油调价时期。在2月和4月成品油价格上调后,国内物流企业相继调价,日化用品也有一轮涨价潮。虽然涨价潮背后有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等多种因素,但油价上调成为了企业调价时宣称的重要理由之一。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经济系主任洪涛说,成品油调价后通常会引起一系列价格的变动,但是往往是涨价以后相关产品会迅速提价,降价以后却反应迟缓。这种“跟涨不跟跌”、“涨多降少”的现象很不正常。

  成品油定价机制仍有改进空间

  成品油此番降价,虽让不少老百姓感到高兴,但也有人对于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未能推出感到遗憾。专家认为,如何使国内油价变化真实反应成本变动,而又不过分冲击百姓生活和企业生产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此外,成品油相关下游企业应加强自律,避免盲目涨价赚“黑心钱”。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秘书长陈永杰认为,自2009年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以来,国内油价已与国际接轨,基本解决了炼油企业高油价进低油价出的问题,推动了炼油行业稳定发展,但还可以更加灵活。

  他认为,应改进单纯按照国际油价确定国内油价的办法,将国内石油生产成本价统一考虑进去,按国际油价与国内石油生产成本价的综合价格,确定国内原油和成品油价格。这既可避免国内原油搭车国际原油涨价,也可避免国内原油与国际原油一样成为推动国内物价上涨的重要因素。同时,改进对石油企业实际财务成本的核算监督办法,推动石油企业提高国际油价消化能力,严格控制石油企业借国际油价上涨之机夸大国内石油上中下游各个环节其它方面的成本水平,避免将国际油价涨价因素完全甚至“加成”转嫁到国内,推高国内物价水平。

  因此,他建议将国际“三地”22天平均价格涨跌4%作为国内油价调价窗口,改为按每月实际进口油价的平均价格涨跌3%作为国内油价调价窗口。国际油价波动超过一定幅度,可每月一调,否则不调。这样做既可避免我国实际进口油价与国际石油价格的偏差带来的矛盾,也可让社会对油价调整有更加明确、可见的预期。

  中国石化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研究员舒朝霞则建议缩短调价周期,使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进一步接轨,从而减少投机囤油机会。此外,当油价过高时,可以下调相关税费,以减少民众负担。目前我国加在成品油上面的税费价格相对德国等一些国家高出不少,因此要减少油价上涨可能带来的通胀压力,可以适当减税。

  对于企业跟风涨价,洪涛说,尽管价格刚性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企业价格变化不能过于频繁,但起码应该做到上下波动,而不是一味的单边向上浮动。企业要赚“良心钱”,不要赚“黑心钱”。当成本降低到一定程度时,应该要在价格上有所反应。

  洪涛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搭车涨价、跟风涨价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及时公布市场信息,加强引导,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使一些所谓的涨价理由不攻自破,控制因为成品油价格上调引起的盲目涨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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