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碚区工商分局接辖区企业重庆五湖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重庆云龙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举报,称“四川省邻水县某企业生产假冒该公司‘WF’、‘CT’注册商标的摩托车缸体,请求工商部门依法查处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接报后,该局执法人员快速反应,在北碚公安分局治安支队的大力支持下,立即赶往四川省邻水县,与当地工商、公安部门合作,在邻水县城郊原邻水火电厂内现场查获潘某正在生产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摩托车缸体,现场堆放有已生产完成的假冒“WF”摩托车缸体成品950个、“CT”注册商标的摩托车缸体成品983个,案值金额约6万余元,另有擅自设计制作的“WF”、“CT”摩托车缸体模具4套和半成品摩托车缸体2811个,其产品主要销往重庆、河南、山东、安徽等地,由于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目前,北碚区工商分局正主动协助四川邻水县工商、公安部门查处此案。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