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6日上午,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启动成立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工作。
重庆市消委会、市质监局、市车检院、市运管局维修管理处、中汽西南、商社汽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力帆汽车公司公司及市交通广播电台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重庆市消委会介绍了成立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的背景:
一是家用汽车消费投诉急增。近两年来家用汽车已越来越多地进入平常百姓家庭,成为消费热点,与此同时因其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及售后服务等问题引起的消费纠纷也迅猛增长,今年截至目前市消委系统接到的家用汽车消费投诉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0%。
二是家用汽车消费投诉处理难。因为汽车消费既具有专业性,又具有综合性,汽车责任鉴定费用高昂,相关法律法规缺失,汽车“三包”规定至今尚未出台,消委会作为家用汽车消费投诉处理的第三方欠缺专业知识。
三是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商)发展,必须走专业化路子。
四是借鉴上海、南京汽车消费维权的先进经验,结合重庆实际,成立重庆市家用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
会上,讨论了《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与会者表示:成立市消委会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第一,可为市运管局汽车维修服务提供信息,从而促进我市汽车维修服务良性发展。第二,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作为处理家用汽车消费投诉的第三方,走专业化路子,以法律为准则,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发展,促进汽车销售,达到了“三赢”的目的。第三,认真思考、慎重推荐汽车方面专家、相关律师等进入汽车消费维权专业委员会履职尽责。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