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将至,不少消费者正在安排外出旅游度假。近期旅游安全事故频发,昨日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注意“低价游”、“零团费”等旅游方式中存在的隐患。
消费者的旅游消费形式多样,有参团游、自助游、自驾游、网友结伴游等。目前部分旅行社为招揽业务,采取低价揽客、转包散客、强制购物、增加自费项目等手法牟取利益。
消保委昨日发布“消费提示第5号”文件,提醒消费者在参团旅行前要详细了解旅游价格所包含的服务项目及标准,验看旅行社是否具备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参加境外游的消费者还要特别看清旅行社是否具备经营境外游资质等。
消保委还提醒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消费争议无法立即解决时,可采取书面记录、录音录像等方法保存证据,旅游结束后向消保委或有关主管部门投诉反映。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