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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停产了 商场要负责“三包”

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2009/3/12 9:25:44 关注度:325165次
      家乐福昨请消委人士解答七大消费纠纷的处理办法,赠品也要“三包”
      华龙网讯 (记者 徐菊 实习生 钟莉娟)“顾客购买到过期食品,是否可以主张精神赔偿?”“商场赠品出了问题,消费者可否索赔?”昨日,家乐福在重庆的4家门店负责人及售后服务主管请消委人士讲课,自曝商场与顾客之间常见的7大纠纷,寻求解决办法。 
      纠纷一:消费者在商场买到过期食品,是否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消委:消费者主张精神赔偿,一定要有损害发生,包括精神损害、心理损害或者器官损害等,比如造成毁容或者不能生育等。
      纠纷二:在商场购买家电,且在规定送货里程内,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送到,是否该赔?
      消委:除了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如果商场因为车坏了或堵车等人为条件,不按时送货也不与消费者协商,就可视为违约。
      纠纷三:很多消费者认为不满意就退货,如果商场规定,无质量问题不能退货,算霸王条款吗?比如内衣内裤、烟酒、婴儿用品等。
      消委:没有质量问题,一般不退;如果是质量问题,商场又不予退货就是霸王条款;如果有不能退货的商品,商场要在明显位置或者发票上注明“无质量问题不退货”字样。
      纠纷四:因商场原因导致物不对价,顾客该怎么样索赔?
      消委:这个就是明码标价问题,谁过失谁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要追究,商场价格欺诈是可能成立的。
      纠纷五:顾客购买家电在“三包”期内出问题,但是该商品厂家已经倒闭,商场该不该赔给顾客?
      消委:谁销售谁负责,“三包”期内,要备足5年的零配件,手机要备足2年的零配件。处理的商品不“三包”,但要标明处理原因,打折和特价等促销的商品都要“三包”。
      纠纷六:商场有明确标识,提醒顾客不要将小孩放在推车内。如果顾客将小孩放入推车,使用不当而侧翻,将小孩摔出去,商场是否该赔偿?
      消委:如果商场有明确标识或劝告,消费者仍然不听,出了问题,家长要承担第一责任;如果是商场地板有水等原因造成滑倒,商场肯定要承担责任。
      纠纷七:顾客购买东西,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商场该不该赔?
      消委:赠品也要“三包”,没有“三包”的,按双方约定,“三包”责任以商场为主,如果是厂家责任,商场再向厂家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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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家五大现象最易侵权
      华龙网讯 (记者 徐菊 实习生 钟莉娟)昨日,市消委相关人员还列举了最常见的商场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五大现象。
      第一,商场不予退货,而是叫消费者选择其它品牌,有的还要求补差价,是不平等条约,是侵权。
      第二,收取上门维修费、开机费,这些费用都是企业单方面制定的,是不合理的。
      第三,“三包”规定手机折旧费为千分之五,顾客退货或者转卖,要算减折旧费。
      第四,一般换机都有猫腻,很多换的机芯都是旧的,而规定应该换新品。
      第五,商品停产了,“三包”期内商场不赔偿。按规定,谁销售谁负责,赔偿的先后顺序为销售者、生产者、维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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