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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维权:告开发商晚交房 户均获赔数万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2012/4/18 14:41:32 关注度:120921次
  陈家坪紫荆丁香苑小区的业主入住了3年,却没领到房产证,负责小区建设的建筑公司和设计公司,也被拖欠工程款。开发商被告上法庭后,所涉案件达109件。经法院审理,开发商败诉,需赔偿违约金等共计2000余万元。昨日,市五中院执行局对其中894万元执行款予以兑现并进行发放。

    昨日,市五中院,业主们领取赔偿款。 记者 龙在全 摄

    69业主打官司讨违约金

    昨日上午9点30分,记者来到了市五中院大法庭,里面座无虚席。审判席上,市五中院执行局的承办法官、银行业务员并排而坐,他们已为业主等受害者,准备好了银行存单和现金支票。来自紫荆丁香苑小区的业主们显得十分兴奋,“过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赔偿款。”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由“重庆洪燕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洪燕公司)修建,而该公司也正是这起系列案的被告。该业主说,2005年小区建成本该交房,可开发商却发出通知称,“因小区基础设施未完善,房子未验收”,从而拖延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后来,开发商更是拖延办理房产证长达3年时间。

    最终,小区69户业主,以洪燕公司合同违约为由,分别将其告上了法庭。

    开发商被判赔2000余万

    “除了在业主那里出了问题,负责小区建设的建筑公司和设计公司,也被洪燕公司拖欠了工程款。而这些公司,也在2007年、2008年前后,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市五中院执行局承办法官说,经统计,涉及洪燕公司的各种案件总共达到了109件,为此,市高院将所有案件归为一个系列案,并指定由市五中院审理。

    经过数年审理,109件案子全部结案,同时,法院判决洪燕公司败诉,并需赔偿总共2000余万元。

    不过,虽然业主们胜诉,房产证后来也办了下来,可该公司应赔付的财物并没有兑现。

    执行局转交首批赔偿款

    执行局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当天执行兑现的894万元现金,是法院对紫荆丁香苑小区2楼和3楼的商业楼层拍卖所得。这些钱,将全部用于业主违约金、工人工资、工程款、设计费等赔偿。

    “当天最大的一笔有30多万,这笔钱全部用于支付被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承办法官说,而69户业主,也分别获得数万元不等的违约金赔偿。法官解释说,之所以业主的赔偿金额不同,是由于他们有户型大小、购买时间和合同约定的不同,最终的赔偿金额,还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百分比进行赔偿。其中,在2000余万的总赔偿款里,69户业主占其中的700余万。当天894万元现金中,有200余万发放给了业主。

    承办法官表示,下一步他们还将对洪燕公司所属车库进行拍卖,采取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和拍卖方式,是能凑够所有2000余万元赔偿款的。等车库拍卖变现后,还将进行下一步的执行款兑现。

(责任编辑 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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