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家居 >

楼市维权:告开发商晚交房 户均获赔数万

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2012/4/18 14:41:32 关注度:123324次
  陈家坪紫荆丁香苑小区的业主入住了3年,却没领到房产证,负责小区建设的建筑公司和设计公司,也被拖欠工程款。开发商被告上法庭后,所涉案件达109件。经法院审理,开发商败诉,需赔偿违约金等共计2000余万元。昨日,市五中院执行局对其中894万元执行款予以兑现并进行发放。

    昨日,市五中院,业主们领取赔偿款。 记者 龙在全 摄

    69业主打官司讨违约金

    昨日上午9点30分,记者来到了市五中院大法庭,里面座无虚席。审判席上,市五中院执行局的承办法官、银行业务员并排而坐,他们已为业主等受害者,准备好了银行存单和现金支票。来自紫荆丁香苑小区的业主们显得十分兴奋,“过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了赔偿款。”

    一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由“重庆洪燕物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洪燕公司)修建,而该公司也正是这起系列案的被告。该业主说,2005年小区建成本该交房,可开发商却发出通知称,“因小区基础设施未完善,房子未验收”,从而拖延了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后来,开发商更是拖延办理房产证长达3年时间。

    最终,小区69户业主,以洪燕公司合同违约为由,分别将其告上了法庭。

    开发商被判赔2000余万

    “除了在业主那里出了问题,负责小区建设的建筑公司和设计公司,也被洪燕公司拖欠了工程款。而这些公司,也在2007年、2008年前后,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市五中院执行局承办法官说,经统计,涉及洪燕公司的各种案件总共达到了109件,为此,市高院将所有案件归为一个系列案,并指定由市五中院审理。

    经过数年审理,109件案子全部结案,同时,法院判决洪燕公司败诉,并需赔偿总共2000余万元。

    不过,虽然业主们胜诉,房产证后来也办了下来,可该公司应赔付的财物并没有兑现。

    执行局转交首批赔偿款

    执行局承办法官告诉记者,当天执行兑现的894万元现金,是法院对紫荆丁香苑小区2楼和3楼的商业楼层拍卖所得。这些钱,将全部用于业主违约金、工人工资、工程款、设计费等赔偿。

    “当天最大的一笔有30多万,这笔钱全部用于支付被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承办法官说,而69户业主,也分别获得数万元不等的违约金赔偿。法官解释说,之所以业主的赔偿金额不同,是由于他们有户型大小、购买时间和合同约定的不同,最终的赔偿金额,还要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赔偿百分比进行赔偿。其中,在2000余万的总赔偿款里,69户业主占其中的700余万。当天894万元现金中,有200余万发放给了业主。

    承办法官表示,下一步他们还将对洪燕公司所属车库进行拍卖,采取对其银行账户的冻结和拍卖方式,是能凑够所有2000余万元赔偿款的。等车库拍卖变现后,还将进行下一步的执行款兑现。

(责任编辑 苏秀)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