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元是成本还是押金
4月10日,笔者来到北京地铁2号线的阜成门站售票台,询问如何办理一卡通。工作人员告诉笔者需要交20元押金。随后,笔者购买了一张一卡通,并预存了30元,一共花费50元,但工作人员只开具了一张金额为30元的发票。当笔者询问“为什么不是50元”时,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规定20元押金不给开发票。
半个小时后,笔者拿着一张被损坏的一卡通到该售票台办理退卡手续,被告知“卡片破损就不能退押金,因为有成本”。当日下午,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向笔者表示,任何商品都有成本,遇到乘客退还坏卡,收取工本费是合理的。
笔者登录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官网,查询到《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卡发行使用办法》,发现有这样的规定,“申办人申办时须交纳每卡20元的卡押金”、“人为损坏的卡片办理退换时,收取20元成本费”。
这20元到底是成本还是押金?经常乘坐地铁上下班的市民金先生表示,一卡通收押金可以理解,但是据他从网上了解,一张IC卡的成本只有七八元,一卡通却要收20元,大大超过了一卡通本身的价值。“这样收费有点儿多,押金应当与卡本身的价值相符。”金先生说。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认为,公交企业在制定票价的时候考虑到了企业运营的成本,费用已经计算在了票价中。公交票价经过北京市发改委听证,政府对公共服务企业又有补贴,一卡通的成本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无需额外收费。因此,20元不应属于成本费。“就算市民退卡时存在坏损问题,相关损失的费用也可从沉淀下来的预付费中支付。”董正伟说。
押金信息该否公开
笔者了解到,截至2011年5月,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已发放约4000万张公交一卡通,按每张卡20元押金计算,押金费用超过8亿元。如果按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5%计算,押金的年利息也已高达2800万。关于公开一卡通成本明细及巨额押金、利息去向等信息的问题,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有限公司回应:这些信息是否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还有待确定,如果确定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司将会根据信息公开的相关办法执行。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机构制定。“该条款为市民申请公开一卡通成本明细和押金、利息去向等信息,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押金属于消费者,这些钱到哪儿去了、利息有多少、怎么分配和使用的,消费者有知情权。”邱宝昌说。
收押金有无法律依据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针对市民对一卡通收取押金的质疑,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就进行了答复,其中有关收费依据是国家计委、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对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按一定标准向用户收取押金”、“因丢失、损坏等原因要求补发的,可按工本费向用户收取费用”。
对此说法,董正伟认为,我国没有明确的关于押金的法律法规,公交公司如果是以押金名义向市民收费,属于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收费行为。董律师表示,一卡通的使用方式是采取先预存车费、后乘车的模式,这种模式预存的车费本身就是一种抵押担保,而公交公司收取所谓的押金是担保的另一种形式,涉及双重抵押的问题。“就是说,乘客实际提供了乘车预付费和一卡通押金两种抵押金,这种模式并不合法。”董律师说,探寻一卡通押金及其利息去向和要求公布一卡通工本费的行为,相当于默认了收押金的合法化,扰乱了百姓的视听。
(责任编辑 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