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李金冬介绍,网络传销主要有这样几种表现形式:以网络购物为幌子,假借“电子商务”“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吸引会员购买一定数额的商品,并推荐他人参加购物成为会员,根据下线会员的数量或购买商品数额的多少获得奖励。
有的假借“远程教育”“网络教育资源”等信息服务的名义,吸引用户交纳一定金额的费用,并按照成功推荐加入的人数和交纳的费用多少奖励会员发展下线。也有以网络投资为旗号,假借“资本运作”“私募股权”“私募基金”“投资理财”“网络基金”的形式,虚构国内外大型投资公司或金融机构,以高额返利、回报为诱饵吸引网民注册为会员,并发展、拉拢下线会员认购股权或基金份额。
以网络创业为手段比较常见,通过宣传“在家创业”“创业兼职”“网络加盟”“网络代理”等,吸引会员从事网站指定的网络储存空间营销、网络电话卡行销、会员优惠卡发行代理等活动,并推荐下线会员购买和推销相关产品,从中牟取暴利。
针对广大青少年,传销团伙以网络游戏为诱导,假借“游戏股票”“开心淘宝”“金钱游戏”等游戏形式引诱玩家购买游戏充值卡或交纳会费,鼓励会员推荐他人加入,从而获得直销奖、销售奖。
业内人士认为,与传统传销手段相比,网络传销欺骗性更大。随着参与者越来越趋于年轻化、高学历化,网络传销手段不断升级、模式更加隐蔽,发展蔓延非常之快,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更恶劣、危害更大。打击网络传销,已成为工商等部门当前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同时,网民也要擦亮双眼,不要成为网络传销的受害者。
(责任编辑 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