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小区,别家都是推窗就见绿,朱先生家的窗户外却围满了建筑垃圾。令他更郁闷的是,这堆建筑垃圾他找了很多次物管,对方却以买房便宜为由拒绝。
朱先生想不通:“房子买得便宜又不是我的错,难道因为便宜就不能享受业主的权利要求物管清运垃圾?”
建筑垃圾绕墙堆 业主投诉影响环境
2010年底,朱先生在南岸茶园新区江南小区购买了22栋1-1这套住房。在接房时,朱先生看到负一层朝绿化带小隔间窗户外堆满了建筑垃圾。“我当时就对陪同接房的物管公司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整改,清除垃圾。对方也答应解决问题。”朱先生说,可直到最近他开始装修房子,问题依然存在。
9日上午,记者来到朱先生购买的新房。从步道走来,因为一排竹子挡着,看不见楼下有建筑垃圾。但沿着楼边往下走,在竹木后面全是建筑垃圾,这里属于整栋楼的架空层。堆在朱先生家的窗户下的建筑垃圾,离窗台不到50厘米,成年人轻松就可踩着垃圾翻入窗户。而沿着房屋的墙面,往里走还有更多的垃圾。
“推开窗户就看到垃圾,这太影响生活环境了。”朱先生说,他希望物管能清理掉这些建筑垃圾,但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拒绝。
物管方:房子卖得便宜 应该业主自己处理
昨日,记者前往江南小区,找到管理该小区的金恒物业刘总经理。刘称,小区共有2708户。朱先生购买的房屋属于整个小区的“富余房”(记者注:该小区属职工分配房,“富余房”即未分配完多出对外销售的商品房)。小区部分楼栋是建设在坡地之上,所以一些楼栋1楼之下存在架空的空间,“由于一开始没将这部分房屋作为商品房销售,也可能是出于安全原因,没有将架空层的建筑垃圾全部清走掏空。”刘总经理说。
“‘富余房’的价格比正常房屋价格便宜很多。就是考虑到业主接房后会有后续的整改,比如建筑垃圾的清除,绿化补栽等等。相当于预留一部分钱让他们自己处理。”刘总经理说,在江南小区,像朱先生家这样被架空层垃圾包围的业主还不止一家。其他业主都是自己清理解决的问题。
江南小区有100多套“富余房”,刘总经理介绍,这些房屋均不同程度存在“瑕疵”:比如架空层的建筑垃圾,房屋外围的绿化没有栽种好,以及房间格局有些小问题等等,但都不是房屋质量问题。现房销售,购房者对房屋问题及外部环境都很清楚。“买房时就存在的问题,只能通过自己后期自行处理。”刘总经理说。
朱先生家的建筑垃圾,物管之前已经清理的一部分,并进行了绿化补种。“像他要求的那样必须把架空层的垃圾全部清理掉,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刘总经理说,由于房屋是坡地建筑,底层架空高度有的在三、四米,很多业主都想利用这个空间增加使用面积。
业主:房子买得便宜 就不能享受业主权利要求清垃圾?
对物管公司的说法,朱先生很不认同。
“接房时看到外面的建筑垃圾,当时就跟物管的人要求整改,对方也答应了整改,但一直没清理。这个我在接房的文件上有文字注明,他们可以查证。”朱先生说,不管房价买得便宜还是贵,当时购房合同上并未注明因为是优惠房,就要自己负责清运建筑垃圾。
“难道商场卖的打折商品有问题,就不能找商家理论维权吗?不管怎么说,这垃圾不是我制造的,我花钱买房,难道还要花钱清运别人遗留的垃圾吗?”
律师:合同没注明就该物业负责清理
重庆坤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伟认为,开发商已经销售完房屋,且业主已经接房,则开发商与业主间的合同已告一段落。物业公司既然接手对小区进行管理,与开发商之间肯定有对小区的现状明确的处置的协议。对业主而言,他找物业公司要求清理建筑垃圾是合理合法的。业主也没必要自己去探究这堆建筑垃圾的产生原因,这应该是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之间应该协商的事。
“不论房屋当时以何种优惠的价格购买,都不能成为物管拒绝清理建筑垃圾的理由。”李伟说,除非购房合同或附加条件中对此有明确说明,那就该照合同办。既然没有说明,就应该由物管公司负责清理。“房屋的架空层又不是垃圾场,不应该堆放建筑垃圾,如果以影响房屋安全的理由推诿责任,本身就有问题,建筑垃圾能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吗?”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