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案例

王开波非法行医案

来源:重庆市消委会 2009/3/11 8:59:57 关注度:350106次
      重庆市忠县白石镇打泉村村民王开波,从2002年起至2008年5月,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执业医师证书》,非法从事医疗活动,先后三次经忠县卫生局行政处罚后仍继续从事非法诊疗活动。
  忠县卫生局认为王开波无证非法行医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之规定。2008年5月,忠县卫生局将王开波非法行医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办,2008年8月,经忠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经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忠县人民法院审理,对王开波判刑一年缓期执行一年。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