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1
首页 > 银行金融 >

银监会:未公示项目不得收费

来源:新华网 2012/4/9 9:54:41 关注度:81900次

   记者从银监会获悉,经过前期对银行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收取不合理费用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后,银监会近期将就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进行整改。
  “此次整改的力度将更强。”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特别强调:银行未公示的收费项目,不得进行收费。
  下一步,银监会将组织各级监管机构全面开展现场查访,重点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问题。
  对于收取不合理费用行为,将重点查处没有公示而收费的;超出公示范围,实际收费与名录不相符的;实际收费与公示价格不一致的;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的;分支机构自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银行对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服务收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收费项目不符合规定、价格标准不符合规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已明令取消的项目仍在收费的。
  银监会要求,银行要遵循政府指导价(含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分开的原则,对两类收费项目分类排序、逐项编号,便于消费者理解。同时,遵循收费依据充分和优惠政策透明的原则,充分披露各项服务的业务功能、收费依据和优惠政策,便于消费者进行选择。
  “银行还要遵循价格浮动授权清晰的原则,对于浮动收费项目,由法人总部明确价格浮动范围和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分支机构只能按照授权在浮动区间内合理收费。”银监会表示:各家银行应采取在官网公示和网点现场公示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收费公开方式。违者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外,银监会还将积极配合国家价格主管部门,尽快制定出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全面规范和约束银行的服务收费行为,建立完善规范银行服务收费的长效机制。
  同时,银监会将建立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各家银行和各地银监局都要设立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建立相应的投诉举报回应机制,对广大消费者的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责任编辑:刘蒙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