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买了团购券,可是过了消费日期消费券却还没用出去,估计很多喜欢网购的消费者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说,能够退款当然是最好不过,但是业内人士也表示,如果团购过期退不加限制,反倒容易引来诸如黄牛等问题,最终消费者反而得不到实惠。3月16日,就团购消费者过期未消费是否应该退款,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团购网站经营者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对此,团购网站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一刀切要求必须过期退不利于团购行业发展。
一位团购网站行业人士指出,团购券是一种特殊的“优惠权利”,消费者相当于花钱购买了一个优惠的特权,本身是对等的交易,不能因为自己放弃了机会,就又希望钱回到手中。“这类比于一个人买了演唱会门票并且已经确认了最好的位置,但最终又放弃了好位置没去,是否演出方应该退款给他呢?”
业内人士认为无限制的退款会造成新的问题,比如说导致团购黄牛党的盛行。黄牛党可以快速用大量现金买走最受欢迎的团购产品,然后在网上加价出售,如果卖掉就赚一笔差价,如果卖不掉可以全额过期未消费退款,从而没有什么损失。这同样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损害。
记者从国外知名的团购网站了解到,团购网站的鼻祖 Groupon 在过期退的规定上,也不是所有商品都支持过期退,团购券的价值包括两部分,付费金额和促销价值。前者永不过期,后者可以过期。
相比之下,国内的团购网站,对于过期退的规定较为宽泛,一般来说只规定四种情况不在过期退范围:实物类产品(需物流运送的产品);票务类产品(包括实体票和电子票);商城抵用券(包括实体商场及电子商城);网站中明确标明不支持过期包退的产品或服务。
有专家建议,团购网站一方面要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过期退,同时对过期退的条件需明示给消费者,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团购是一种新兴的生意模式,没有必要要求每家整齐划一地推出服务。各家网站只要认准自己的目标用户,从自己的目标用户的利益来考虑服务才能走得长远。”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