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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奇胶囊 涉嫌违法广告

来源:中国质检网企业诚信 2012/4/6 13:05:47 关注度:142141次

 

  涉嫌违法广告名称:双奇胶囊

  序号 媒体名称 发行日期 品牌 发布类型 版面 规格

  1 贵州都市报 11-12-17 双奇胶囊 套红 B3 24*18(半版)

  2 贵阳晚报 11-12-17 双奇胶囊 彩色 版面11 23.3*16半版

  广告中声称:(贵阳晚报2011年12月17日样本)

  ……国际生态安全科学院宣布,补充高含量、高活性双歧杆菌是提高肠道免疫的唯一途径……世界振奋了,香港东方之子生命科学研究院成功培育出双歧杆菌单位含量突破300亿的活菌"双奇",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誉为"双歧杆菌之王",评估价值160亿美元……俄罗斯生物学家恩斯特?迈尔说:双奇能促进双歧杆菌大量繁殖,杀灭有害菌,增强肠胃免疫力,尤其针对慢性胃炎效果奇佳,自活菌双奇上市后,很多人反映,肠胃舒服了,胃动力增强,喝酒再也不用担心了……日本肠胃病专家足本太一说:近年来,日本结肠炎病发率正在逐年减少,2010年有望降低到各类疾病最低点,专家纷纷证实说,这完全得益于神奇的活菌制剂双奇……在报纸上看到双奇治疗胃病的报道,就试着买了一个疗程,1盒没吃完大便就正常了,胃舒服了,嘴不苦不臭,饭吃下去也能消化了,3盒吃完,胃不痛、不胀、不酸,看到好吃的东西也敢动筷子了。胃肠病终于被赶跑了!现在我面色红润,身体状况好了许多,而且从吃双奇胶囊开始,体重增加,这一冬连感冒都没得过……无效退货……

  涉嫌违反以下规定:

  广告含有虚假的内容,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含有使用该产品能够获得健康的表述。

  利用和出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

  含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的。

  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识、保健食品不适宜人群。

  保健食品广告中必须说明或者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忠告语;

  认定依据:

  《广告法》第四条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二项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五项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八项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二项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条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责任编辑 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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