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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假连锁 消费者诉加倍赔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2012/4/6 12:58:06 关注度:2445670次
  消费者常女士因美容后皮肤过敏,向美容店提出退卡遭到拒绝,将北京粉红天地美容中心告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称该美容院虽自称是“碧斯国际美容媒体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碧斯美容),但经调查后发现其与碧斯美容没有任何关系。常女士认为美容店欺诈,要求加倍赔偿办卡费用并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6276.8元。近日,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常女士诉称,2011年10月中旬,自己在酷团网团购了被告北京粉红天地美容中心的“极致舒缓抗衰老紧致护理”美容套餐。同年10月21日,常女士到店消费该套餐,在皮肤护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推荐常女士办一张长期的护理卡,并承诺他们是碧斯美容的连锁机构,在北京的连锁机构都可以消费。于是,常女士购买了12次面护和10次背护,共计2000元。然而,美容后1小时左右,常女士感觉不适要求退卡。美容院以各种理由不退,并称可以再去免费体验一次。

  2011年11月29日,按照美容院当时的承诺,常女士再次到该店体验,结果又出现过敏症状。由于美容院不予办理退卡,常女士按照美容卡上“碧斯国际美容美体连锁机构护肤卡”、“粉红天地-碧斯美容美体会馆万达店”的标注,打电话给碧斯美容总部寻求解决。碧斯美容的经理答复常女士称,该美容院根本不是碧斯美容的连锁机构。常女士认为,被告北京粉红天地美容中心构成了严重的欺诈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加倍赔偿损失,遂诉至朝阳区法院,要求加倍赔偿购卡费4000元,加倍赔偿团购费78元,同时赔偿交通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6276.8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任编辑 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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