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封存未封的三瓶啤酒
今天,梁平县城市民徐波向本报反映,3月21日晚上,他与11个朋友在县城鳝鱼馆吃饭,喝的啤酒里有大量的白色悬浮物,还有未开封的三瓶啤酒里也发现了白色悬浮物。随后,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梁平县分局赶到,将未喝的三瓶啤酒封存。
今天,梁平县城市民徐波告诉记者,3月21日晚上6点多钟,他和11个朋友到“鳝鱼馆”吃饭,因为天气热,11个朋友点了两件山城啤酒。喝到第六瓶啤酒时,徐发现杯子里有白色悬浮物。
“几个朋友的杯子里也一样,开始还以为是茶叶末,再一看,连瓶子里都是!”徐和朋友拿出没有开瓶的啤酒发现,剩下的三瓶啤酒里面都是白色悬浮物,像米在水中泡了很久,长的白色毛毛。这些啤酒并未过期,产地是梁平,属于某啤酒公司第九厂生产。
顿时,徐先生和其他11人失去了喝酒的兴趣,“想想都恶心!”便找来店主询问。店老板电话通知了啤酒销售经理李某来现场,李表示愿意赠送2件喝酒给徐波等人。
徐说, 每个人都喝了白色悬浮物的啤酒,感到恶心,李某却说是酒花,没有认识到错误。徐某等人当场拨打市食品药品监督梁平县分局的电话。随后,梁平县药监局执法科赶到现场,当场将没有开瓶的三瓶啤酒封存。
随后,记者联系上该啤酒销售门负责人李某。李表示,啤酒里发现白色悬浮物确有其事,但白色悬浮物是何事,不好判断。他们目前在等执法部门的检测,如果是啤酒质量问题,他们会按规定给予赔偿。
梁平县药监督局执法科任某说,消费者要一起将封存的三瓶啤酒送检,但消费者有事还没有来,一旦检测出问题,将按规定给予啤酒厂家处理。
重庆豪文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希文称,啤酒里出现异常,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里出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生产经营。发现后,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责任编辑 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