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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商家还在卖“美瞳”

来源:城市快报 2012/4/5 14:07:40 关注度:146076次
  自4月1日起,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又称“美瞳”)正式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监管,未取得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商户不得经营。然而昨日,记者走访本市多家眼镜店和小型商铺发现,很多商家仍在无证销售。

  小店铺售卖“三无美瞳”

  昨日,记者在滨江道一家小店内看到,这里售卖的“美瞳”样式种类繁多,店内墙上贴满了海报,还挂着很多配件等,唯独没有找到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店员向记者推荐了两款“美瞳”,“260元一副,年抛,这两款卖得很好。”记者发现店员推荐的“美瞳”用透明玻璃小盒装着,没有盖子,盒子上也没有商品名、生产厂家等标注。当记者询问该商品的品牌时,店员愣了一下,随后说:“是韩国进口的,没什么牌子。”

  记者又来到位于河东区的淘宝街,这里很多卖衣服的店铺也在出售“美瞳”,价格十分低廉,从40元到100元不等。有意购买的市民小秦说:“我没有近视,戴"美瞳"就是装饰用的。”当被问及是否知道销售“美瞳”的商户应有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时,小秦摇了摇头。

  正规眼镜店也没许可证

  随后,记者走访了几家大型眼镜店,令人意外的是,很多店员并不清楚什么是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更拿不出来。

  在河东区津塘路一家大光明眼镜店的“美瞳”专柜,记者看到,海昌、强生等知名品牌的产品放在最显著的位置。当记者询问店员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时,店员纳闷地说:“没有,上哪儿弄那东西去?”

  而后,在一家标准眼镜店,面对记者的询问,店员迟疑着说:“我们这里没有,在总部。”

  食品药品监管局

  无证商户商品下架

  违规经营可以举报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投诉热线,工作人员对记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记录。

  不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平分局的工作人员来电称,从3月底开始,该局就开始对“美瞳”市场进行规范,在各大商场商业街发放宣传单,提醒商家自觉履行,但由于“美瞳”市场较大,大多商户不是专门出售“美瞳”,而是在卖衣服、鞋帽、箱包的同时,兼卖“美瞳”,因此查处起来十分不便。对于记者反映的辖区内部分店户存在违规出售“美瞳”的现象,该局已经要求店主将产品下架。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用于矫正视力的隐形眼镜一样,属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请慎重选择、使用。如发现有违规经营者,消费者可拨打27318068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 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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