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河北省沧州市工商局召开规范银行收费行政约谈会,现场对该市14家商业银行发出行政告诫书,要求分步取消或者降低16项“霸王收费”。
沧州市工商局表示,为开展好对银行霸王收费的规范清理工作,该局对全市国有商业银行和多家股份制银行收费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消费者、中小企业以及相关法律专家的意见,认真梳理了所有银行收费项目中涉嫌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及不正当竞争的收费项目,确定了16项“霸王收费”,分别为:对账单打印费、短信提醒费、开具存款证明费、零钞清点费、大额取现手续费、残钞清点费、信用卡全额罚息、信用卡额度超限费、银行卡办卡费、银行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手续费、POS机刷卡手续费、同行异地取款手续费、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密码挂失费等。
此次行政约谈会议上,沧州市工商局对14家银行提出了分步取消或者降低16项“霸王收费”的具体要求:
1、各银行要立即取消或降低对账单打印费、短信提醒费、开具存款证明费、零钞清点费、大额取现手续费、残钞清点费、信用卡全额罚息、银行信用卡额度超限费等8项“霸王收费”。各银行从今天起,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自查,凡涉及上述8项霸王收费的立即停止,并将自查报告于4月29日前交工商部门。对逾期未停止收费或变相收费的,工商部门将予以严厉查处。
2、各银行要逐步取消或降低银行卡办卡费、银行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跨行转账手续费、POS机刷卡手续费、同行异地取款手续费、贷款提前还款违约金、密码挂失费等8项霸王收费,有效减少消费者和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
3、各银行要将所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通过店堂告示、电子屏幕、网站等多种方式向客户进行公示告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责任编辑:刘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