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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少还44.6元 全额罚息要付千元利息

来源:重庆晨报 2012/3/31 9:43:51 关注度:306225次
  “不过少还了44.6元,就要还1070.57元利息,罚息是少还金额的24倍,这合理吗?”广东市民袁小姐气愤地说。袁小姐遇到的情况不是个例,事实上,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银行采取“全额罚息”制度,一旦持卡人不全额还款,那怕是欠1分钱,都会对持卡人全部的账单收取利息。

  记者近日为此以客户身份咨询目前能发行人民币信用卡的18家银行,其中15家银行采取全额罚息制度,而这15家银行中有4家允许10元内欠款可以当作已经还清欠款,即11家银行会发生少还1分钱,全部算利息的现象。

  大呼倒霉,也只好为粗心埋单

  近日,市民袁小姐称,今年1月,她用某银行信用卡透支消费了41994.60元,免息期内她把41950元钱打进了信用卡账户。最近,收到银行寄来的对账单显示,上面写着循环利息1070.57元。

  袁小姐很不解:自己因为记不住信用卡的零头,于是按整数还款,拖欠未还的44.60元被收取利息是应该的,但怎么要还这么多,足足是44.60元的24倍?袁小姐致电银行信用卡中心,接线员查询后告诉她,只要账单未还清,哪怕是差1分钱,按照信用卡章程,都要按全额计息。

  袁小姐翻出信用卡章程,果然上面印着“持卡人未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含)‘全额还款’的,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发卡机构对持卡人不符合免息条件的交易款项从银行记账日开始计算利息。”袁小姐只好大呼倒霉,为自己的粗心埋单。

  利息如滚雪球成巨额账单

  目前国内银行都对信用卡全额还款采取免收利息的做法,即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全部应还款额的,当期账单上本期发生的款项就会获得自消费日至到期还款日期间的免息待遇。比如说消费者账单日为每月7日,还款日为每月25日,那么持卡人在3月8日消费8000元,到账日就是4月7日,那么持卡人如果在4月25日前全额还款8000元,就可以免收利息。

  不过,免息期仅仅针对在到期还款日全额还款的持卡人,如果在到期还款日未能全额还清欠款,则不能享受免息期,银行要计收利息。目前信用卡还款的利息是按日息万分之五,按月复利计算,折算成年化利率高达18.25%,是现行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7.05%的2.6倍,持卡人不小心的话,利息就会被滚雪球滚成巨额账单。

  18银行仅3家搞未清偿计息

  有网站曾推出“银行不公平格式条款哪条最霸道”调查活动,“全额罚息”被消费者认为是仅次于“收年费同时,又收小额账户管理费”之外最霸道的条款。

  2009年,工商银行率先取消了“全额罚息”,改为“部分还款,部分计息”,但三年过去,仅有浦发、农行两家银行跟进,即18家银行仅有3家银行采用未清偿部分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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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项目公布大限将到 部分银行仍在“藏头露尾”

  根据银监会等三部委此前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按要求从4月1日起,各银行将对服务收费项目明码标价。记者走访了多家银行网点,不少银行已经按要求公布收费项目,但并未全部公布,收费项目大大“缩水”,而且有些银行收费标准张贴位置并不显眼。

  在走访的几家银行里,记者基本都看到了“明码标价”的收费细则,不过根据银监会等三部委此前起草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银行收费项目多达3000种。然而记者看到的银行公布的收费项目却大大“缩水”。对此,记者询问了银行大堂经理,得到的答案多半是“因为收费项目太多,没有张贴出来的都可以进行查询。”

  并且,各家银行对于规定的落实情况参差不齐。有的银行专门制作了公示牌,有的银行虽然打印了收费明细,却藏在角落里,还有不少银行压根没有公示。

                                责任编辑:吴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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