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知识

长途客运强制搭售保险 缺失乘客信息根本不能生效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2/3/19 15:22:57 关注度:113952次

  长途客运售票过程中,乘客往往会发现车票中还有一张一块钱的保险单,这张匆忙中被强卖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没有身份证号信息,导致事关生命的保单等于空头支票。乘客的生命安全保障为何变成儿戏?这背后又有什么样的利益纠葛?
  在郑州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乘客刘景芬刚买了一张到老家商丘的长途汽车票,拿到票的时候,她发现,车票中还有了一张一块钱的保险单,翻看半天,才明白这一张是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也就是“乘意险”。售票员没有征询她的意见。
  记者:他有没有问你愿不愿意要这个保险单?
  乘客刘景芬:没有啊,其实我不想买的。
  也许有人会觉得,出门在外,有份保险很有保障,但实际上,很多乘客都不知道他们的车票中已经含有每公里4分8厘的强制险。而这多出来的一块钱乘客意外保险属于商业保险,需要事先向被保人咨询购买意愿。由于保单是针对个人的,买保单需要乘客提供身份证等个人信息,遇到没有带身份证的旅客,售票员就简单一问,草草了事。
  记者:我没有那个身份证咋弄?
  售票员:说名字都行了嘛。
  而这个过程中很可能因为口音使录入的名字错误,遇上不愿说名字的乘客,售票员就直接打出来。
  乘客:给人家说忘带了他就过去了呗,就卖票喽。
  记者注意到,售票的六个窗口中,每个窗口都是这样搭售保险。对于车站的这种不问乘客意愿,直接搭售保险,而且对录入乘客信息不负责任的做法,乘客们意见很大。
  乘客:都钻这空子赚钱,上头有责任险,有没有起这作用这保险,我相信是白白的一张保险买掉了,那个钱是到谁的口袋去了?
  一部分则是愤怒之后的无奈。
  乘客:要去和他争辩的话得去浪费很多时间,而且你还不一定争得过他。
  郑州长途汽车客运中心站宣传科科长李春香:我们也是要求每个售票员都跟旅客说清楚的,这个他们票房应该多次强调这个问题,最近可能有一批我们新进的售票员,可能她操作方面个别的可能有没做到位。
  那么,没有出示身份证,只是简单录入名字的保单会不会有效呢?记者拨通了保单背后提供的客服电话,在提供了保单号码之后,客服小姐要求提供身份证信息。
  客服:乘意险还需要身份证的,当时如果你没有身份证的话,我们是查询不到保单的。
  查询不到保单,这一块钱的保险也成了空头合同,没有任何效用,如果乘客真的发生了意外,理赔自然也就无从谈起,乘客的生命就这样被当成了儿戏。然而事实还不止是这些。既然没有身份信息的保险对乘客毫无意义,车站为什么还要强卖呢?这背后是不是有什么利益纠葛?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中心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汽车站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均沾或许才是保险“规避风险、减少损失”的真正用意。
  工作人员:中心站每天客流量大概2万人次,每年客流量约800万人次,每人1元钱的乘意险,中心站抽取30%的代理金,一年的收益至少有200多万元。
  郑州天之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少春表示,搭售一元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张少春:这种行为属于一个强买强卖的行为,我们说这个行为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知情权也有选择权。对于车站来说,我建议,车站应该开辟一个专门的保险的窗口,如果乘客需要的话,他可以自愿的自行选择单独去购买商业保险,而不应该由车站强制性地搭售。

                            责任编辑:刘蒙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