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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售货员携款“跑路” 消费者钱货两失

来源:新华网 2012/3/19 15:20:50 关注度:322931次

  大连消费者席先生、陈先生等人在苏宁电器大连青泥洼桥店购买了空调、冰箱等家用电器。交款后,接待他们的售货员竟然携款“跑路”,在多名消费者反复投诉的情况下,苏宁电器尽管于15日答应先替消费者垫付、返还货款,但到17日仍然没有兑现,苏宁电器大连青泥洼桥店店长却将责任推给携款“跑路”的售货员。那么,售货员携款“跑路”到底谁之过?
  购物后售货员“跑路”
  大连消费者陈先生和妻子在去年11月29日和12月5日分两次在苏宁电器大连青泥洼桥店,以刷卡和付现金的形式,分别交款2万元和1.7万元,先后购买了3台空调、1台冰箱和1台洗衣机。刷卡和办理会员卡都是由售货员钱桂红带着他们办理的。之后,钱桂红把会员卡直接拿走,说开发票和积分要用。
  由于当时陈先生家的装修没有结束,没有催促商店送货。今年2月25日,陈先生通过电话与钱桂红联系上,钱桂红说28日上午送3台空调,但是并没有送。此后,就与钱桂红联系不上了。
  无独有偶。大连消费者席先生于去年12月31日在苏宁电器大连青泥洼桥店通过以旧换新等方式,购买了30台空调。由于31日是以旧换新的最后截止日,办理的人很多,售货员钱桂红对席先生说:“你在收银台刷卡,我去帮你排队办理以旧换新。”这样,发票和提货单都由收银员直接给了钱桂红。由于人太多,很长时间没办完,钱桂红又说:“我帮你办吧,你不用在这里等,明天你来取发票和提货单。如果你不相信我,我给你写个字条。”
  席先生一想,苏宁电器是全国知名的连锁企业,又有店员的字条,并且苏宁电器的售货流程是每发生一笔交易,店长都要签字,所以,他就放心地由她办理。但第二天钱桂红却说自己在休假。1月3日,席先生再次来到这家商店,钱桂红仍然不在,说第二天再给他。但此后,钱桂红一直没有上班,也联络不上。
  艰难的维权之路
  在此之后,几位消费者开始了漫长而艰难的维权之路。
  消费者席先生于1月初找到苏宁电器大连青泥洼桥店店长李强,李强让他到派出所报案。席先生坚持认为应当由苏宁电器来解决此事,又多次去找李强,李强态度既不诚恳、又不配合,反复推卸责任,让他去找售货员。席先生向李强提出终止交易,返还货款,李强虽然口头答应解决,但事后却一次次推脱,试图把苏宁电器应当承担的责任推到钱桂红身上。此后,他也投诉到大连市中山区消费者协会,中山区消费者协会积极工作,督促解决,但苏宁电器始终不予配合,找各种理由开脱自己,推脱责任。
  同样,2月28日下午,陈先生也去商店找到店长李强,要求送货。但是,李强却一直强调“这是钱桂红个人的行为”,要求陈先生到派出所报案。
  罕见事件发生谁之过
  万般无奈的情况下,2月13日,席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反映到了大连市政府。大连市领导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调查并督促问题的解决。大连市政府督查室召集苏宁电器、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进行了调查。
  大连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琚琦琳说,对于这几起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件,苏宁电器理应站出来承担责任,解决纠纷,因为消费者是在苏宁电器而不是地摊上购买的商品。而售货员钻空子甚至携款“跑路”,则暴露出苏宁电器管理上的漏洞。
  几位消费者也认为,他们在苏宁电器购物时,刷卡后POS机的流水单显示的是到了苏宁电器的账面上,但却被售货员钱桂红转走,这是不可思议的事情,难道不说明苏宁电器的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吗?
  大连市工商局宣传中心主任苏岩说,消费者在苏宁电器购买家电支付了款项,并有证据证明与苏宁电器发生了购销关系,售货员是苏宁电器的职务行为,因此苏宁电器应当履行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售货员携款“跑路”,苏宁电器可以起诉,通过法律追究售货员的责任。

                             责任编辑: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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