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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称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来处理金融消费投诉

来源:中广网 2012/3/16 12:28:33 关注度:97469次

  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金融消费已经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消费者遇到的侵权案例也越来越多,这段时间很多媒体都报道了ATM机取出假币的事件,很多银行的解释是无法解决,金融消费维权难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张力军认为主要有维权成本高、渠道不畅通等原因:
  张力军:一是维权的成本高,普通的金融消费者无论是采用投诉还是法律的途径维护权益,消耗的时间和精力都难以承受。第二,维权投诉的渠道不畅通,我国缺乏受理金融消费投诉的专门机构,金融消费属于特殊消费领域,并非工商部门的管辖范围,它的主管部门目前又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负责解决投诉,受到损害的金融消费者目前面临的投诉无门的尴尬。第三,缺少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专项制度或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但它的很多规范在金融消费领域都难以适用。第四,金融业的特殊性带来的市场信息不对称。
  改变金融消费维权难的现状关键是如何治理,国外的有些做法是值得借鉴的,美国政府2010年在美联储下设立了一个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局,集中行使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职权,强化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加拿大早在2001年设立了金融消费者管理局,因此除了金融机构严格自律以外,还需要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完善各类消费条款。建议中国人民银行的系统内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在交易规则的设置、经营行为的合规性的审查、金融侵权的责任认定、消费者救济都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专业化的保护。

                            责任编辑: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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