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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提出要求:改善人身保险监管保护消费者利益

来源:金融时报 2012/3/16 11:29:06 关注度:266181次

  中国保监会日前召开2012年度全国人身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出席会议并强调,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人身保险监管要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总体要求,以治理销售误导和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为重点,着力改善行业形象,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确保行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陈文辉指出,当前寿险业处于新的发展时期,监管要有新理念、新思路,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改进和完善人身保险监管:一是监管要以防范风险为核心。宏观审慎监管要求行业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核心竞争力;微观审慎监管要求完善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保险监管体系,确保保险机构财务稳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二是监管要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根本目标,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强化保险公司的主体责任,同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符合消费者真实需求的保险产品,使保险业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三是监管要坚持市场化方向,正确处理好监管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四是监管要适应市场实际,既要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逐步与国际接轨,又要与我国经济发展程度相适应,与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相适应。五是监管工作要依法合规,要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陈文辉表示,当前人身保险市场面临的环境依然十分严峻,行业发展面临多方面挑战,受外部投资环境不稳定和粗放发展隐患逐渐显现的影响,今年行业发展形势依然严峻;去年以来复杂的外部环境仍在继续,寿险公司面临较大的偿付能力压力;业务结构“一险独大”、“偏重理财功能”的问题没有解决,产品竞争力不强;主要渠道转型面临瓶颈,行业发展动力不足。陈文辉说,2012年人身保险监管工作要本着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法、锻炼队伍的原则,扎实推进以下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切实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加强对风险苗头的监测和预警,全面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及时处理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二是以治理销售误导为切入点,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通过加强风险提示、完善监管制度、组织行业自查等方式推进寿险市场销售误导综合治理。以侵占挪用保险资金、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问题为重点开展现场检查。进一步完善分类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有效性,切实规范市场秩序。三是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推动行业转变发展方式。通过制度建设引导公司做强主业,审慎放松产品定价管制,鼓励公司探索渠道、产品等方面的创新,推动行业实现科学发展。四是以推动税延型养老保险为突破口,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推广社保经办经验,推动重点领域发展,扩大保险覆盖面。五是以加强制度建设为基础,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出台《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研究建立人身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加强产品定价的基础数据研究,适时推动长期护理保障标准建设。

                             责任编辑:吴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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