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楼市火爆,房地产开发商借此良机大赚其钱。但很多开发商过于重视眼前利益,将消费者的权益弃之不顾,导致投诉率居高不下。近日,沙坪坝的张先生就向我们讲述了他买房时遇到的烦心事。
2011年7月张先生认购了重庆中交丽景的一套期房,当时已经将30万元左右的首付款项缴清并申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开发商口头承诺2011年9月左右即可办好贷款。然而直到2011年12月,住房公积金中心才通知张先生前去办理手续。所有手续办妥之后,2012年2月,张先生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代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人”的电话,要求张先生缴纳5000元左右的“手续费”,并声明不会开具发票,而且说要开车到张先生家楼下去取钱。这种不明不白冒出来的人当然得不到张先生的信任,但当他就此事询问开发商时,开发商竟然叫张先生按照打电话的人说的办。张先生无法认同这种合同范围外的收费,遂向消委会反映了此事。
记者拨通了重庆中交丽景开发商的电话,对方声称负责人去参加3·15活动了,不在办公室。随后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专家声称:开发商这种超出合同范围的收费明显违反了《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涉嫌欺诈消费者,严重者可能会被勒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罚款。
目前消委会正在继续调查此事。
记者:刘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