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团购”这种消费方式在2010年席卷了我国大江南北,一举成为消费新时尚。然而当热潮褪去,团购的种种弊端便暴露了出来,关于团购的投诉日益增多:3月4日这天,南坪的刘女士在糯米网购买了3张湘域的套餐优惠券。由于个人原因,刘女士只使用了1张优惠券,对剩下的2张优惠券刘女士申请了退款。糯米网的客服告诉刘女士必须等到3月30日优惠券失效后才能退款,而且不能退回刘女士的银行帐户,只能退回糯米网的虚拟帐户——这意味着刘女士使用这笔款项的方法只有一个:再次在糯米网消费。刘女士不能接受这种退款条件,于是向消委会提交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记者拨打了糯米网的客服电话,客服声称团购网站的退款涉及到与参团企业的沟通核实,过程十分复杂。如果照这个流程,客户要等很久才能拿到退款,所以他们目前只开通了即时退款到帐户的业务。
果真是这样?记者带着疑问采访了某业内人士,他说:事实上在很多网购网站,5%~10%销售金额都是消费者逾期未消费,又未申请退款的。这一部分金额因为不需要付给商家,通常就直接成为了团购网站的收入,这也是团购行业的潜规则。所以即使退款,团购网站也不愿意退款到消费者的银行帐户。他同时强调,这种行为实质上有绑架消费者、强制消费的嫌疑。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强制消费的商家将会被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目前消委会正在处理此事。
(记者 刘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