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能在报纸或电视上看到某个小区业主与小区物业公司之间扯皮的新闻,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个老大难问题。这不,315维权网上又接到了北碚一位周先生的投诉:他是北碚盛世家园小区的业主,他们的物业公司重庆鑫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服务合同未到期,且并未召开业主大会的前提下,从2012年1月起私自将物管费上涨了1角/平米。周先生和其它业主要求以合同价格缴费却被鑫山物业公司拒收,目前双方闹得很僵。
记者联系到重庆鑫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某办公室主任,他在电话里对记者反复声称目前公司亏损严重,涨价是正常市场行为,而且他们只是涨到了市面均价而已。但当记者问道“你们有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或者通知业主委员会?”,该办公室主任只是说“我们绝对及时通知了所有业主”。
记者查询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十九条关于上调物业费的原文表述是:业主大会对其他事项作出决定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如小区有20万平方米,有10万平方米面积的业主同意)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两个“同意”必须具备。显然重庆鑫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未做到这点,这次涨价有违规嫌疑。
目前消委会正在继续调查此事。
记者:刘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