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在逛渝北一家饰品店时,店员向其宣传说,该店出售的水晶饰品和玉饰品能驱邪避祸,还能治妇科病。李女士心动了,前后两次花1.6万余元购买了一根水晶手链和4件玉饰品。
然而,佩戴一段时间后,李女士发现这些饰品没有商家所说的功效,为此她一纸诉状将该店告上法庭,并在庭审中出示了经公证部门公证的该店网站的宣传内容。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家饰品店在自己的网站和发放的宣传材料中介绍,其销售的水晶饰品具有“可治疗妇科病”的医学治疗作用,但在庭审中未提供证据证明这一说法,系虚假宣传,误导了消费者,属于欺诈,故判决该店退还李女士购买水晶的1700元,并赔偿等额价款1700元。
法官说法:现在不少商家为了促销,在宣传中无中生有、夸大其词,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甄别,并保留相关票据。如果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及时保全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权。
案例二:滑倒在酒店2.5厘米高的门槛处,获赔9.6万
潘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不过2.5厘米高的门槛竟然会让自己摔成骨折,最后还导致骨头缺血性坏死。
2010年6月28日,潘女士入住我市一家酒店。次日凌晨1点,潘女士在卫生间洗完脚后,穿着已经湿了的一次性纸拖鞋往外走,在卫生间和卧室之间的门槛处,不慎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潘为右股骨颈骨折,后再到医院复查时,又被诊断为右股骨颈骨折术后右骨头缺血性坏死。
与酒店协商未果后,潘女士将酒店告上法院,索赔各项费用共计33万元。
法院勘验现场查实,潘女士摔跤处的卫生间和卧室之间以门槛作为隔断,存在落差。门槛距离卫生间地面高度为2.5厘米,门槛台面的材质为黑色人造石。
法院审理后认为:距地面仅2.5厘米高的门槛,容易被消费者忽略,存在安全隐患,虽然酒店张贴了安全提示,但不能因此完全免责。同时,潘女士穿着打湿的纸拖鞋行走,其自身也存在过错。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被告各承担一半责任,酒店赔偿潘女士各项损失9.6万元。
法官说法:不少酒店在建造装修时就存在安全隐患。如果存在安全隐患,酒店不能因为张贴安全提示就完全免责;同时,消费者在入住酒店时也应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否则,也要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案例三:婚宴“放倒”亲朋好友,新人愤然起诉
婚宴“放倒”了诸多亲朋好友,这让谭平和向娟这对新人很是尴尬。
日前,谭平和向娟在铜梁县一娱乐文化有限责任公司的酒店举办婚宴,没想到婚宴刚一结束,不少宾客出现腹疼、腹泻、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其中,有48人身体严重不适,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相关部门在婚宴的食物中检测出毒型大肠埃希氏菌,并查明酒店的28名食品从业人员,没有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为此,谭平、向娟将该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返还餐饮服务费1.9万元,给付宾客医疗费用54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提供的服务不具有应当具有的质量、不符合保障人身安全的要求,其行为已构成对事实餐饮服务合同的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定违约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这对新人的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新人在选择婚宴酒店时,应注意审查酒店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当侵权行为发生时,应及早固定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便于日后维权。
责任编辑:吴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