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据悉,中国人民银行于2012年2月23日批准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发行工作将在人民银行核准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此次金融债券的发行由国家开发银行、中信证券和交通银行联席主承销,是瑞穗实业银行在我国资本市场作为发行人的首度亮相。
据了解,瑞穗实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系日本瑞穗实业银行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法人银行,中诚信评级AAA,标普评级“A/A-1”。
责任编辑:刘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