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4日,本站接到消费者车先生投诉太平洋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欺诈消费者事件。投诉人于去年年底,通过太平洋车险电话了解到,通过网络购买太平洋车险,将赠送云南白药急救包,而且在收音机里面多次听到这样的广告,于是购买了太平洋车险。消费者下单后,第二天保险公司就送来了保险单,消费者如数缴纳了保费。打电话问赠送的急救包为什么没有送来,太平洋保险告知急救包要晚一点,大概2-3天送到,最多7个工作日内一定送到。
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从去年年底到过春节,春节到现在,电话催促了很多次,回复都是一样,每次都推说很快送到,询问为什么承诺的7个工作日不兑现,太平洋保险客服表示也不清楚。消费者称这么视承诺为儿戏,令他非常愤怒!愤怒的不是这个小小的赠品,而是太平洋保险公司无视承诺的态度!
本网接到投诉后,记者立即致电消费者,获知太平洋保险仍没有赠送急救包,也没有主动打电话给消费者。随后记者致电95500太平洋保险受理电话,95500称会将情况反映并记下了记者电话,10分钟后太平洋保险主动致电记者,称将认真对待消费者投诉。
记者咨询消委会法律专家得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消费者购买保险,商家承诺赠送云南白药包,这就构成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约定,且这一约定未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商家以任何借口拒绝履行赠品义务,都属于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诚实做人,诚信经营”是消费者、企业遵循的基本道德,企业丧失了诚信,不践行承诺受到伤害的恐怕不仅仅是消费者。本网将继续关注此事,进行跟踪报道。
(记者 肖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