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在昨日下发的通知中划定了此次清理的范围、险种和重点,例如,去年12月31日24时前发生并报案的未决赔案以及积压未决赔案,涉及所有财险险种。其中,未决赔案指保险有效期限内已经发生并报案、尚处于理赔过程中、财务未支付的案件;积压未决赔案指未按规定时限进行查勘、立案、定损、理算、赔付等的案件。
本次清理工作将分自查摸底、组织清理、上报结果等三个阶段。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对2月25日24时前的未决赔案进行自查摸底,查明未决赔原因,分类建立明细台账,并自查情况上报保监会消保局;3月初至6月底,各公司应集中清理排查出来的未决赔案,严格履行赔偿义务,确实不能在6月30日前解决的,要拿出可行措施,明确解决时间;7月15日前各财险公司应将清理情况上报。
对于不能与客户达成赔付协议的,相关通知要求财险公司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其通过行业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其中行业协会将发挥调解作用。
从7月中旬至9月中旬,保监会将选择重点区域、重点公司,对侵害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拖赔、无理拒赔等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检查,依法予以处罚。各地保监局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担负起现场检查任务,重点检查案件结案率、金额结案率低于本地整体水平的区域和公司。今年年底,保监会消保局将向社会通报此次积压未决赔案清理工作情况、处罚结果和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吴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