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金融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银行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接触的金融机构,但在和银行打交道的过程中,诸如此类的侵权事件屡屡发生。
面对强大的金融机构,广大消费者往往处于弱势的一面,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大多数人的选择,只能是在抱怨中承担损失。
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本报今起征集金融理财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并将派出多路记者展开调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我的网银资金被盗,银行难道不该承担相应责任吗?”
“信用卡‘伤不起’,根本没开卡,但还是要喊我交年费!”
“为什么我的银行存款莫名其妙就变成了保险?”
“买了理财产品,不仅没有得到承诺的收益,最后还遭遇亏损,找到银行讨说法,还说是我‘误会’银行了!”
全民金融 让人欢喜让人忧
现代金融越来越发达的今天,银行业的发展可谓突飞猛进。生活在现代社会,几乎每个人都免不了要和银行打交道,存款、转账、炒股、网购、理财……没有哪一样可以离得开银行。
但是,银行在为我们生活带来越来越多运用方式、提供更多便利的同时,难免也带来更多问题,其中不乏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对新业务不熟悉或对待客户不够耐心、仔细等引发不少矛盾。
比如网银的诞生,就催生了网银盗窃侵财型案件。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举报中心监测数据显示,近年来,网银盗窃侵财型案件举报甚多,并以惊人速度在全国蔓延,给许多网银客户造成了很大损失。此外,还有随着“全民理财”的推进,许多银行推出各种各样的理财产品,但在销售中,有些银行并未告知客户,某些理财产品是有高风险,而非“保本型”,让亏了钱的投资者不仅遭受经济上的损失,银行也背上了“欺诈”的罪名。
责任编辑:刘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