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提供的餐饮消费票据
消费者陈女士在本网站投诉重庆家全居盘古饮食文化有限公司:2012年2月26日傍晚,她等两人在家全居餐厅大厅用餐,且并未饮用酒水饮料,结账时却发现加收服务费10元(餐费明细最后有一栏名为其他的费用13元,其中包含3元纸巾费、10元服务费)。她认为此服务费收的很“怪”,她们一未进包房,二未开酒水饮料,更未自带;不懂为何额外缴纳所谓服务费。
记者致电家全居盘古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餐厅已经响应市消委会号召,不收取餐位费、茶水费,她解释收取服务费是因为餐厅在服务上一直付出较高成本。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大厅每两桌会派一名服务员服务,并对在大厅消费的消费者赠送湿巾、对戴眼镜的消费者赠送眼镜布、赠送一次性手机套并赠送果盘。有关3元纸巾费,负责人说那是消费者点了才会有。该投诉现已转由江北区消委处理,本网将会继续关注事件发展。
目前,重庆全市各区已经逐步取消餐位费、开瓶费等不合理收费,只可按经营规模收取一定服务费。但因相关标准还未出台,导致部分餐企收取服务费等仍然是一片乱象。针对这种情况,市消委会将会与工商部门餐饮商会一起,按照之前千余家餐饮企业只收取一种服务费的承诺,积极征求各方意见,最快将于下月出台相关收费标准。
(记者 苏秀)